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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每日論語》  悟道法師主講  (第十五集)  2018/12/2  台灣華藏淨宗學會  檔名:WD20-037-0015

  諸位同學,大家早上好!我們繼續來學習《論語講記》「學而」篇,第十三章。

  【有子曰。信近於義。言可復也。恭近於禮。遠恥辱也。因不失其親。亦可宗也。】

  『有子曰:信近於義,言可復也』。這一章經文雖然不是孔子之言,但是有子是親炙孔子,有說到孔子之言,本著老師的意義而說的。有子平常聽孔子講的,等於這個地方他來複講,講孔子講過的。學而篇不離忠信等,吾多本著古人的說法,但是方法不同。先解釋字義。這段是雪廬老人給我們講,學而篇它主要宗旨不離開忠信。雪廬老人都是根據古人的說法,但是方法有不同。

  下面先解釋字的意思。『近』,『信近於義』這個「近」,接近,意思是與某件事差不多,差幾分,就是接近的意思。比如桌上的毛巾,由門旁來就差不多,若由對岸來,就不是差不多了。信要與義融合,如何用法?言是體,信、義是用。信,就是旁邊一個人,一個言語的言,合起來是信。言而有信,信要合乎義。信由什麼而來?由言而來。就是我們說話,說如何辦就如何辦,不欺騙人。言為體,信為用,雖然是信實還必須合於義,合乎道理。義者,誼也,對了的事情,辦得正確。說出的言語正確就照辦,言而有信。就是我們講出來的話,或者答應人的事情,正確的我們一定要去照辦,這樣才言而有信。若不合義,辦不辦呢?有時候我們講出來的話,不一定都是合乎義理的。但是話講出來了,辦不辦呢?信中有義有不義,這個信當中有合理跟不合理的,義中有信有不信,這個義當中也有信也有不信,但是都由言而來,言就是講話。所以我們講話,有合乎義的;有時候我們講出來的話,或者答應人的事有不合乎義的。這個意思就是說,這個當中有不同。吾依漢學,唐代為中心點,前後不同,唐代以後起大變化。為什麼?因為漢儒所講都必須有師承,必須依《爾雅》等書,有根據。若宋儒只會其理,連字也自己改,查書上沒有這個說法。這段雪廬老人講,他來講《論語》,依漢學、依唐代為中心點,唐朝這個時代為中心,前後不同,唐代以後起大變化,這是唐朝這個時代以後,註解《論語》就有很大的變化。為什麼?因為漢儒所講必須有師承,必須依《爾雅》等書,所以漢儒的註解它有根據。

  若宋儒,就是到了宋朝這些大儒只會其理,他沒有根據《爾雅》,他只講他的義理,有的地方連字也自己改了,原來那個經文的字也改了,去查古書上面沒有這個說法,都是宋儒以後他自己講的。自宋以後都是如此,自從宋朝以後,註解《論語》的都是這樣,他沒有根據古時候《爾雅》等等這些相關的典籍來註解。若為了求學,那修孔子之道就遠了。如果要學道,距離就很遠。文以載道,文是記載道的,字有錯簡,道如何寄託?這個字都錯了,道要寄託在哪裡?只為好說好聽,這怎麼成?只為了自己講得比較好講,說出來大家聽得比較好聽,這怎麼可以?以上這是雪廬老人他給我們講的,分析的這個講義。復,反覆也,復這是字是反覆的意思。既然是信為何反覆無常?信,講出來就是這樣,為什麼還要反覆?反覆為來往的意義,這個復是來往的意思。如你們來聽書,下課往返回家,過來過去。雪廬老人舉出一個例子,來聽課,上課過來,下課回去,過來過去這就是復的意思。宋儒解釋為力行,宋朝的大儒解釋復這個字為力行,但是《爾雅》、《說文》沒有這樣的說法,所以「復」當來往講。

  中庸云:「舜執其兩端而用其中」,可解釋「攻乎異端」章,也可以解釋這一章。取信不必義,取義不必信,二者相合就好辦。信也合乎義,義也合乎信,兩個相合就好辦了。下面講,「言不必信,行不必果,唯義是從」,講信而無義,硜硜然小人哉!如借刀給人殺人,雖守信而無義,就是異端。答應刀要借人家,借給人家去殺人,答應了那守信不守信?這不合乎義。如果這樣的情況,雖然守信沒有義,那就是異端。「信近於義」,信的本體作用與義差不多,離不開。所以沒有辦事前,必須謹言慎行。儒家也戒人多說話(就是話不要說太多),所以金人三緘其口(就是少講話),今人興講演,開會哪有那麼多話,言多必失,為政者不必多言。話講多了,必定會有失誤的,所以佛菩薩聖賢都是勸我們少說話。像我們念佛人,古大德講,「少說一句話,多念一句佛,打得念頭死,許汝法身活」。現在選舉之前先發表政見,選上不兌現,那有什麼希望?《禮記》說:「安定辭」,有人與你說話,當時或許一時想不開,可以考慮之後再答應。如果答應錯而不害人,可以實行;若答應的事情會害人就不可以,雖然答應了也不行。孔子說:「可以適道,未可以權」,行權,唯有聖人可以。權巧方便,一般人他沒有辦法行權,不懂得權巧方便,聖人可以。例如孔子遇陽貨的事情,孔子行權,孔子趁陽貨不在家前往拜陽貨,故意的,是欺,欺騙他;又說「吾將仕矣」,也是欺。陽貨勸他出來做官,我就將要去做官,實際上沒有,也是欺,但是這是就義之所在。因為那些事情不合義,不合理,這個是行權。復,來往也。話說錯了,可斟酌,也可守信,也可守義,就是執其兩端而用中。兩端就是兩頭,信是一頭,義是一頭。這個時候如果說錯話可來回想想,來回想想就是「言可復也」,想好了再採取行動,便不害事。看看要採取信這邊還是義這邊,如果說錯話採取義,就可以不守這個信;如果守這個信,不會害人是可以的。所以這個當中就是佛法講的要善巧方便,話講出去,有時候後面你要怎麼去收拾,處理善後,這裡就教給我們了。

  『恭近於禮,遠恥辱也』。「禮」是恭敬人,仍然依例如上解釋。「恭近於禮」,恭敬人是禮貌,禮貌是恭敬人。恭和禮也相近,不能離開,恭必須禮,不能過與不及。如今人行鞠躬,實在是鞠項而已。雖不能九十度,也須六十度,恰到好處。現在人鞠躬就是點個頭,這個是禮不足,不及。所以鞠躬沒有九十度,也需要到六十度,不能脖子動一下,點個頭,這個就不及了,要恰到好處。恭與禮須配合,若不如此,恭而無禮則勞。如七十度鞠躬,到九十度便勞苦了。若不及則太草率。恭敬不到,人家以為驕慢;若恭敬得太過,人以為諂媚。千夫所指,無病而死。恭能適中合禮,則能「遠恥辱」,遠離恥辱,不受羞辱了。所以恭要合乎禮儀。

  『因不失其親,亦可宗也』。「因不失其親,亦可宗也」,雪廬老人說有兩個意義,隨便採取哪個意義都不會害事。唐以前的註解,因同姻,因素的因跟婚姻的姻同一個字。親戚與朋友不同,因為男女婚姻為人倫根本,故《詩經》首篇,《易經》乾坤二卦都說夫婦為人倫的開始,今人三言兩句便結婚,三天兩天就離婚,這現代的確是這樣。九族,普通都說是從本身算起及上下各四代,另有其他說法。父族、母族,恭敬父親的父母,還必須恭敬母親的父母。所以台灣母舅最大,家中有事,舅舅主持,見舅如見母,見到舅舅就像見到母親一樣。唐以前註解,「因」指親戚,由結婚而來,中國人結婚六禮初成,十分繁雜,因為婚姻是大事的緣故,今人卻有人主張一杯水主義。若六禮中有茶葉,茶必不許移植,表示夫婦不可移。今日不管這樣。這個夫婦非常重要的,不可以隨便結婚、離婚來改變的。若門楣相當,並不是錯。如念書人不與殺豬者結婚,不是為了對方有錢,而是為了志同道合,所以須不失可以為親戚的條件。這個就是我們中國傳統講門當戶對,志同道合,這樣來結合才是正確的。

  「亦可宗也」,宗,指歷代宗親,如此訂婚,雖是外親,與內親差不多,都是九族。台灣有連宗,有同宗會,同姓連宗,另外古來有關係的宗族,都可連宗。劉關張桃園結義,關張趙馬黃為一家,以民族主義的觀點,說到極處,中國人都是黃帝子孫,大家都是同胞。姻親如此重要,母族、妻族都有關係。同學若未婚者須慎重(還沒結婚要慎重),女子不必說,若男子休妻(這個男子要把妻子休掉了,要跟她離婚),人們都恥笑他,在因果故事上,常見該男子因為休妻該中舉的而不能中舉。宋儒的說法,因,依靠。宗,恭敬。若所依靠的人,不是僅指親戚,若依靠不錯人,則也可恭敬,也可以跟他交際來往。

  好,今天這一章書我們就學習到這裡。祝大家福慧增長,法喜充滿,阿彌陀佛!

  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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