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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剛經的智言慧語—從何斷起。應知其則非,而離名字相。知其無所說,而離言說相  (第三八五集)  1995/5  新加坡佛教居士林(節錄自金剛般若研習報告09-023-0032集)  檔名:29-513-0385

  【從何斷起。應知其則非,而離名字相。知其無所說,而離言說相。】

  我們先說這一小段,這幾句。從哪裡斷起?從離名字相、離言說相、離心緣相。馬鳴菩薩在《起信論》裡為我們說的,跟《金剛經》完全相應,從這個地方下手。《金剛經》常講,這個句子裡頭「則非、是名」,這個句子很多。因此我們應該明瞭他所講的則非的意思,講則非都是從性體上所說的,性體上原來無有一物,所以不應該住相,不可以住相,而離名字相。名字有沒有?有,不著就對了,不要把這些名字放在心上。知道心是清淨的,心裡面本來無一物,為什麼要放一個名字在裡頭?放一個名字在裡面,心就不清淨,心就被污染。名字有,不能執著,名字有。現相也有,也不能執著,這個現相是剎那生滅;我們見的是相續相,實際上是剎那生滅,真正了不可得。所以不可以有一個念頭,「這是我所有的」,這是妄想,什麼是你所有的!真的是打妄想,那就是迷惑。覺悟的人,沒有這個念頭,知道無有一法是我所有的。不但我所有,我都沒有,我都沒有,哪來的我所有?我相、我見破了,這是病根徹底拔除了。

  這是說的世法,世法不執著,放下了。佛法呢?釋迦牟尼佛四十九年為我們所說的這些法如何,是不是真的?也不是真的。佛無有法可說,不但無有定法可說,佛無有法可說。「知其無所說,而離言說相。」佛法能不能執著?不能執著。為什麼?佛法也是緣生的,也是因緣生法,也是當體即空。佛教導我們,我們應該如何來運用佛法?就像過渡用的竹筏一樣,筏喻,我們應當要曉得,佛說法就像筏喻一樣,過河之後不要了。所以說「法尚應捨,何況非法」,佛法也不能執著。但是諸位要曉得,佛法我們要用它,不能執著它,執著就錯了。像這個世間所有一切法,我們可以用它,不能執著。我也常說,常常提起來勉勵同修,我們在這個世間,於所有一切法,我們要使用權,不要所有權,所有權是你的,使用權是我的,我多自在,我多快樂!我使用沒有煩惱,煩惱是你的,你所有的,那煩惱是你的。這個大講堂,他們蓋得這麼好,我們今天在這裡兩個小時,我兩個小時使用權,這個地方哪裡壞了、破了,燈壞了是他的事情,他的所有權,與我不相干。你能有這樣的一個觀念來過日子,哪有不快樂的事情?日子過得比哪個都舒服,比哪個都自在,心裡一點牽掛、憂慮、煩惱都沒有。為什麼都沒有?因為我什麼都沒有。你有所有的,你就有煩惱。你有憂慮、有牽掛,你就有生死輪迴。在家、出家都要保持這樣一個心態,把這個念頭轉變過來。一轉變過來,得失沒有了,一個人得失沒有了,煩惱至少去掉八成。世間人患得患失;無得亦無失,你說這個多自在。隨緣度日,隨緣就自在,就快樂!所以,法也要捨。知其無所說,而離言說相。

  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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