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群書治要36O》第三冊—諫諍的目的 悟道法師主講 (第八十五集) 2022/12/1 華藏淨宗學會 檔名:WD20-057-0085
諸位同學,大家好!我們繼續來學習《群書治要36O》第三冊,第二單元「臣術」,三、「勸諫」。
【八十五、夫諫爭者,所以納君於道,矯枉正非,救上之謬也。上苟有謬而無救焉,則害於事,害於事則危道也。】
這一條出自於卷四十七,《政要論》。
『諫諍』,這裡「爭」這個字念鄭,鄭成功「鄭」這個音,念這個音。也通「諍」,就是直言規勸的意思。
「諫諍,就是為了讓君主進入正確的治國之道,矯正邪枉、改正缺點,挽救君主的謬誤。」國家領導人(上級)他有錯誤的政策,忠臣(臣子)要有勸諫的責任。這在一個團體,上面主管就是君,我們在下面工作的那是臣,就是被領導的是臣,領導人就叫君,所以每一個單位團體都有君臣,有領導、有被領導的。在一個家庭也是一樣,家庭家長父親就是君,子女就臣,所以在《弟子規》裡面講,如果父母有過失了,做兒女也有義務要勸諫,不能讓父母這個錯誤一直下去,這樣會害了父母。所以孝子有勸諫的責任,這個在《孝經》裡面也有講到。所以從一個家庭,到一個社會團體,到一個國家,乃至整個世界,下屬都有勸諫的責任,就挽救領導人他錯誤的做法。如果君主有錯誤之處而沒有人去糾正,那麼他這些錯誤的政策、不好的政策,「就會危害國事」,對國家大事就有危害;「危害國事」,就會使國家步入險境(危險的境地),就是說這個國家就會有危機,好像步入危途一樣,走危險的路途。這個就是要忠臣來勸諫,導正君主領導人他錯誤的政策,這個國家才能得到安定,不然就危險了。
好,這一條我們就學習到這裡。祝大家福慧增長,法喜充滿。阿彌陀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