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剛經的智言慧語—前偈中明見性不應取相,此明見性亦非廢相 (第一O九八集) 1995/5 新加坡佛教居士林(節錄自金剛般若研習報告09-023-0096集) 檔名:29-513-1098
【前偈中明見性不應取相,此明見性亦非廢相。合而觀之,已將理、性、事、修,以及性相非一、非異、行布、圓融,之因因果果,說得細密之至矣。】
在《金剛經》的經文裡面,如果沒有古德為我們詳細的解說,像這些地方在經文當中,我們確確實實很難看出來,念經都馬馬虎虎混過去,不知道字字句句裡含著這麼深的意思在。我們把前面的偈子跟這個經文合起來看,顯示經裡面講理事,理跟性是一,理就是性,性就是理;事即是修,修即是事。但是這裡頭還是有個差別,所以才分開來講。理淺,性就深了。「事」是指的事相,無論真妄、邪正、善惡都是事,「修」,那就斷惡修善,修離不開事,就在事上斷惡修善。以及性相非一、非異,這個深,這個意思深,確確實實說到了宇宙人生的真相,的確是非一非異。非一是講從現相上來說,如果我們講體相用,相與作用千變萬化,無量無邊,非一;非異是講它的性,講它的理,它的性、它的理是一個。能現萬法的是真如本性,是一;能變一切萬法的是識,不是別的,法相宗講唯識,唯獨識是真有,其他的都是假的,「識能變,性能現」,這是講非異。
「行布」是次第,無論我們在日常生活當中,所謂是有規矩、有先後、有方法、有次第。雖然在這些次第當中,它裡頭還有圓融,這就非常不可思議!次第裡頭有圓融,圓融裡面有次第。為什麼?次第裡頭不著相就圓融,沒有分別、沒有執著、沒有妄想就圓融了。如果在次第當中,有分別、有執著就不圓融。我們舉一個很淺顯的例子,釋迦牟尼佛在我們這個世間,示現的身相,示現的生活;工作,他的工作是講經說法。他這個身與他的報身,與他的法身,一樣不一樣?一樣的。他那個身就是報身,就是法身,一即是三,三即是一。為什麼?不執著。法身不執著,前面講報身也不執著,應化身也不執著,統統不執著,一即是三,三即是一。我們今天不行,執著,分別執著,堅固的執著。我們自性也有三身,為什麼不能證得?就是把這個業報之身堅固執著了,所以自己自性的三身不能圓融,道理在此地。這是說明行布裡面,如何能夠得到圓融,圓融裡面又現出次第,為了教化眾生,十法界一切眾生,應以什麼身度,他就現什麼身,那叫圓融裡面現行布,行布裡面不礙圓融,這叫得大自在。所以這因因果果,說得非常的細密,非常詳細,非常精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