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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剛經的智言慧語—如來所說法,皆不可取,不可說,唯證方知  (第八八一集)  1995/5  新加坡佛教居士林(節錄自金剛般若研習報告09-023-0075集)  檔名:29-513-0881

  【著於如,非諸法也。故如來所說法,皆不可取,不可說,唯證方知。】

  佛在這個經上講得很清楚、很明白,「法尚應捨,何況非法」,如來所說一切法,就是一切經,這一切經能執著嗎?執著就錯了,你怎麼能懂經的意思,不能執著。也不能不要,你要是不要經,著空;你要是要了經,就著有了。現在佛教給你空有兩邊都不著,經我要,我要看、我要聽,我不執著就行了,不執著就對了。

  看經、聽經怎麼個不執著法?其實我們前面也重複了很多遍,「離言說相」,你聽經不要聽我的言語,不要執著我怎麼講的,不要執著言語;「離名字相」,經裡面講的如來的名字,你聽就聽了,不要執著;「離心緣相」,聽就用心的聽,不要胡思亂想,不要聽了:這句話是什麼意思?那就完了,你就落在意識裡面去了,又掉在見相兩分裡面去了。你能夠離言說相、離名字相、離心緣相,就是無住。生心,生這個心來聽經,清淨心、真誠心、平等心、覺悟的心,一聽就開悟了。有些人一聽開悟了,證果了,他為什麼會開悟?為什麼會證果?他會聽。他怎麼會聽?離這三相叫會聽。所以他聽經也是應無所住而生其心,他用這個方法來聽,所以他開悟。我們聽經聽了幾十年都不開悟,道理在哪裡?我們是生心,但是執著,心有住。住於諸法,這就非如,與如的意思相違背。住於如,這個如是代表佛法名字相,你要是著了名字相,也錯了。所以記住,經裡面所說的,「如來所說法,皆不可取,不可說,唯證方知。」證是你真正的領會、體會到,知就是開經偈裡面講的「願解如來真實義」,如來的真實義你就知道了。

  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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