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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上感應篇直講(第二回)  悟道法師主講  (第七集)  2017/10/18  中國福州阿彌陀佛大飯店  檔名:WD19-027-0007

  《太上感應篇直講》。諸位同學及網路前的同學,大家下午好,阿彌陀佛。請放掌!

  請大家翻開經本《太上感應篇直講》,第三十六頁第一行,從下面一句看起:

  【凌孤逼寡。棄法受賂。】

  這兩句,第一句是『凌孤逼寡』,「凌」就是凌辱,「逼」是逼迫,「凌辱孤兒,逼迫寡婦」,就是欺負孤兒寡婦。孤兒寡婦,實在講都已經很可憐了,也很值得我們去同情,去幫助、協助他,不可以再去欺負他們。這是惡行,惡劣的行為。現在欺凌這個意義如果引申,那就很多方面了,除了孤兒寡婦,凡是欺凌人都是屬於這一句的。在台灣,現在也很流行霸凌,霸就是很霸氣,凌就是凌辱,就是此地講的「凌孤逼寡」的意思,在學校也有很多這種情況的。凡是屬於這種不講理,去欺凌弱小的人,都屬於這句。這除了孤兒寡婦,凡是屬於欺負人的,都是惡行、罪過。所以不可以看到好欺負,那就去欺負他們。

  下面這句是『棄法受賂』,「棄」是捨棄,「法」是法治、法律,國家制定的這些法令規章捨棄了,不遵守,接受賄賂,不遵照法律規章來處理事件,就是違法。為什麼違法?因為接受賄賂,就昧著良心做這些違法的事情。這條也是很多方面,除了在政府官方,當官的人很容易犯這個。犯了這條,主要也是貪財,看到錢財他就不守法,就把法紀捨棄了,這個是不如法的。

  在台灣這個選舉,都有人用錢去買票,用錢去買票,這就是棄法。選舉,實在講都是選錢。所以在台灣這種選舉,這種風氣是很不好,因為不管是什麼黨派,選舉都要花錢,而且花的不是小錢,都是大錢。花的錢都很多,為了競選他花很多錢,出來競選的人,他是不是家裡都那麼有錢?如果沒有錢,他怎麼去競選?他競選要花那麼多錢,那錢從哪裡來?這些錢大概也是找些商人、企業家,請他們來出錢。這些企業家好像投資買賣一樣,去政治獻金,就是捐錢給他,政治獻金。捐錢給他,如果他選上了,那再從這個當中去回收,官商勾結去回收。如果選不上,就好像賭博輸錢,投資做生意做失敗了,自己就認了;如果選上了,當然他要回收。有些人花了很多錢,他選上了,他是不是要從這個地方再賺回來?那肯定的。所以這種風氣都不好。

  我看澳洲的選舉會比較好一點,澳洲選舉也沒有像台灣在那邊遊行,滿街謾罵,也沒有,就看到公園路邊插個相片牌子,安安靜靜的,那就比較好一點,比較好。因此有些不好的制度,你叫那些人去守法很難。如果說他是去給人家借錢來競選,選輸了他就欠人家一身債,選上了,他一定想盡辦法賺回來。這個錢誰買單?人民買單,納稅的人去買單。這些都是屬於「棄法受賂」。所以這個民主制度你說好,專制不好,實在講各有優缺點,沒有絕對的好。這一條是引申到很多方面的,總之這就是為了貪財,接受賄賂,他就不按照法令規定來辦事了。有正式按照法令規定去辦的,那很難辦,辦不出來。反正,他就是用政府一個很簡單的理由,他就可以不給你辦,定了很多法條,就是為了受賄賂。定了很多法條,不合理的這些法律定了很多,這些都是造罪業。我們再看下面:

  【以直為曲。以曲為直。】

  《直講》裡面講,「是非曲直不明辨,只因賄賂瞎了眼」。這兩句跟上面也有相關,特別做法律這個行業的,現在有律師事務所,做律師的人,在法院是當法官的,當法官。當法官的人、當律師的人如果只是為了錢,他不是為了公正,那就很容易『以直為曲,以曲為直』,對的他給它講成不對的,不對講成對的。現在很多律師也是做這種事情,犯罪的行為明明他是錯的,但是錯的要給它講成變對的,很多律師是幹這種事情的,你只要給錢。沒有錢,沒有錢那對不起,你該怎麼辦就怎麼辦。沒有錢的人,可能你是對的就變成錯的;有送錢的人,他錯的也會變成對的,這個當中就會「以直為曲,以曲為直」了。難道他真的是非曲直不明辨嗎?他不懂嗎?他很清楚。很清楚為什麼還會這樣?因為貪,貪心。這是接受賄賂,昧著良心,貪心。

  另外一類的,他沒有貪,但是愚痴。愚痴沒智慧,是非曲直他也搞不清楚,這樣的人當法官、當律師就很麻煩,那很容易造罪業。你說他貪不貪?他不貪,但是他愚痴,貪瞋痴,他愚痴,愚痴他也會把直認為是曲、曲認為直的,有道理的他認為沒道理,那個沒有道理,他認為那是有道理的。現在這個世界,這種事情就太多了,自古以來,古今中外都有,但是現在特別多。特別新聞媒體報紙報導的,我們學了佛,接觸到聖賢的經典,懂一點道理,看到現在很多媒體報紙報導的,真的都是這裡講的「以直為曲,以曲為直」,那是造罪業了。你那個報紙、報章雜誌一發行,份量那麼多,多少人在看。如果愈多人看,愈多人受到誤導,造的罪業就愈重。所以現在報紙報導的,正確的很少,錯誤的很多,很多都是以直為曲、以曲為直的。因此這個做媒體的人,他要修大功德真的也是很容易,要造大罪業那也很容易,跟當官一樣。網路、電視、新聞報章雜誌報導的是什麼內容,報導正面的很少,報導負面的就太多了。所以現在做這些行業的人,真的造罪業的多,修善業的少。如果懂這個道理,利用這個來做善事,那真的是功德無量。但是沒有學習佛菩薩、聖賢的經典,他不懂,不知道因果。我們再看下面這一句:

  【入輕為重。】

  『入輕為重』,就是「輕罪判重刑」。這個跟上面也有關係,跟棄法受賂、以直為曲、以曲為直也有相關的。這都有果報的。早期我們老和尚接受台灣法務部邀請去講經,講到過去雪廬老人李炳南老居士,他年輕的時候,十九歲就在山東當縣長,民國初年當縣長。李老師他是很好的中醫,他有中醫師的執照,有這個牌照,到台灣去,中興大學、中國醫藥學院都請他去上課,去講中醫。李老師講,他一生給人家看病,他有把握沒有給人家誤診過,診斷沒有錯誤的診斷,這個他有把握。但是他當縣長的時候,在古時候當縣長,行政兼司法,現在是分開了,行政、司法分開,以前縣長管行政也管司法。他說他在當縣長的時候,他沒有把握說沒有冤枉一個人,這個他沒把握。為什麼沒有把握?有時候那個案情有很多你稍微不細心,疏忽、大意,就會冤枉人了。有些事情你親自看到了,你都會看錯,不要說聽說了。你自己親眼見到都會看錯,如果沒有仔細再去詢問,可能會誤判。

  所以在《論語》裡面講,好像顏回看到飯有沙,他自己就先吃了。有同學看到:顏回怎麼先吃飯,老師沒有吃他就先吃了。他是怕那個飯被老師吃掉了,他趕快先吃了。看的人只有看到他在吃,不知道他那個飯是有沙,他也沒有去問,這樣向老師一報告,那跟事實就出入很大。只有看到他在吃,他為什麼吃?為什麼老師沒吃他先吃?他沒去問,就報告他先吃了。所以你親自看到的,你沒有仔細去詢問,都還會有差錯,何況粗心大意的。當法官常常冤枉人,他的輕罪判為重罪,甚至有的沒有罪就給人家判罪,這個自古以來都有。所以我們看《了凡四訓》裡面講,在皇帝腳下,在京城,被冤枉的人還一大堆,何況山高皇帝遠的地方?所以袁了凡他講一個公案,有位當官的就給皇帝建議,應該五年要派一個減刑官再去複查一下刑案,看看有沒有被冤枉的,有冤枉的要給他平反。

  這個當法官不容易。所以我們老和尚去法務部講演說,當法官大部分下地獄。有個女法官聽了就很害怕,如果判錯就要下地獄怎麼辦?所以老和尚就教她一個方法,他說妳要辦案之前先念觀音菩薩,求觀音菩薩給妳加持,讓妳不要判錯了。這也是一個很好的方法,求佛力加持,不然凡夫智慧不夠,難免有誤判的時候。你看李老師這麼有道德學問的人,他都不敢說他沒有冤枉一個人,何況其他的人?再看下面這句:

  【見殺加怒。】

  『見殺加怒』,就是「看到臨死刑的人,不哀憐,反而瞋怒他」。一個人犯罪被判死刑,實在講也是要憐憫他,為什麼?無知,從小沒有受到良好的教育,遇到不好的朋友,生長在不好的環境,所以養成了犯罪的行為。他被判死刑,實在講他都要被殺了,應該要以哀憐心憐憫他的無知,就不應該再瞋怒他,不應該看到他被殺還憤怒,這就有罪,這就心態不對。所以我們看到這些被判死刑的人,要憐憫他的無知。最重要還是要教化,這些都是屬於無知犯錯,最重要要去教化。沒有學習聖賢的經典,那也不懂,所以在社會上看到被判死刑,有很多人他還很生氣的,這也是罪過。所以當法官的人、我們一般的人,看到這樣的情況,就要感到很遺憾。我們再看下面這句:

  【知過不改。知善不為。】

  這兩句是一對。『知過不改』就是知道自己什麼地方有過失,不肯去改過,這是罪。為什麼?因為「知過不改」,那這個過一直增長,一直延續下去,當然是罪上加罪了。所以改過,就是佛門講的懺悔,懺悔法門。改過是不斷的改,像《了凡四訓》舉出春秋時代蘧伯玉,他從年輕就開始改過,今年改過,回想去年很多過沒有改,年年改過,年年反省。改了四十九年,回想還有很多過失,可見得這個改過是長期的,長期的改過。以佛法的標準來講,你看普賢菩薩他是等覺菩薩,他距離成佛已經很接近了,再破最後的一品生相無明,他就成佛了。我們念十大願王,普賢菩薩十大願王第四願就是懺悔業障,懺悔就是改過,他還要改過,等覺菩薩還要改過,成佛就圓滿了。成了佛示現改過,那是做給凡夫看的,做給我們看的。實在講也是做給等覺菩薩以下的眾生看的,九法界眾生看的。所以懺悔法門,可以說我們從凡夫到成佛,修什麼?無非修個改過而已。過失不斷的改,才會不斷的進步,所謂改進改進,改正過錯,我們道業才會向上提升、進步。因此懺悔法門是從凡夫到成佛主要修的法門,就是修一個懺悔,一個改過。所以懺是懺摩,印度的梵語,是懺除的意思,悔就是悔過。我們不知道改過,或者知過不改,這個罪業就消不掉,可見改過這個重要。『知善不為』,知道善不肯去做。所以這兩句也就是平常講的,諸惡莫作,眾善奉行。這裡主要是「知」這個字,知是知道了,知道過不改,知道善不為,這個就增長罪業。

  因此我們修行也就是不斷的改過,不斷的修善,這個是沒有停止的。這兩句也要補充說明一下,這裡《直講》講得是比較簡單,這個知,知過跟知善這個知,都是要學習。如果我們不學聖賢的經典,不學佛菩薩的經典,實在講我們一般人也不知道什麼是過、什麼是善,都不知道,他無知。如果問起大家,好像大家都懂,知道什麼是過,問他什麼是善,大家也似乎也都知道,幫助人、做好事就是善;過就是去殺人放火,殺人放火是過。知道這些有沒有錯?也沒錯,但是這個當中沒有去學習聖教,有時候這個似善非善的事情很多,似過非過的事情我們也搞不清楚。因此,我們讀《了凡四訓.積善之方》講了八對,善有真有假、有大有小、有端有曲、有偏有圓、有難有易、有陰有陽、有半有滿、有是有非,這個善講了八對。中峰國師問學生什麼是善,有人就說,「敬人禮人是善」。中峰國師說「未必然也」,他說不一定。「詈人毆人是惡」,中峰國師也說不一定,「未必然也」,不一定是這樣。又有一人講,接受賄賂是惡,廉潔有守是善,中峰國師也說「未必然也」。他問了很多人,大家回答,中峰國師都說未必然也。大家覺得很奇怪,為什麼未必然?中峰國師再說明,打人罵人你要看情況,父母對兒女錯了去處罰他,那是為了他好,為了他改過,你不能說父母去打兒女是過,那不是過,那個是善。

  上面講棄法受賂,賄賂,賄賂是惡;很廉潔,他就是善。中峰國師也講「未必然也」,不一定是這樣的。為什麼不一定?你要看那個事情的結果。所以在《了凡四訓》也舉出來,子路救人,人家送一條牛,他就接受了;子貢很有錢,他救贖人,人家要答謝他,他不收,因為他家有錢。如果我們一般人看起來,子路好像收了人家的禮,你去救人收了人家一條牛,這個是不對的。子貢去幫人家贖人家的子女回家,國家有獎勵的錢要給他,因為他家很有錢,他不接受。一般講他比較清廉,他是對的。但是孔老夫子講,賜(就是子貢),錯了;子路,對了。為什麼?孔子就講,子路去救人,人家送一條牛,他收了,他說以後很多人就勇於去救人了。因為他覺得做好事有好報,大家勇於去救人。子貢為什麼錯了?你去救人,你家有錢去幫人家贖被賣到外國的子女回來,國家要給你一點獎金你不接受,那不是每家都像你那麼有錢,他說以後去外國贖人回來的就很少了,沒有人敢去贖了。贖了回來,子貢做一個開頭,不領賞金,那他們如果去領賞金,就覺得你好像是為了領賞金才去贖人的,你那個善事不是真的,那就沒有人敢去贖人了,這樣有很多人就沒有辦法得到解脫了。所以這個就是看他事情的結果好不好。

  也是《了凡四訓》裡面講的,有個富翁為富不仁,他有錢,但是心不好。所以積善之方講八對,有正中偏、偏中正。一個為富不仁的人,他家很有錢,那一年他們那個縣鬧饑荒,很多飢民、災民都去搶,告到縣衙裡面,縣官也不管,幾乎整個縣都亂了。後來這個富人他就把這個去搶糧食的人把他抓起來,用私刑去懲罰。整個縣那些飢民才不敢亂搶,不敢趁火打劫亂搶,這樣社會治安它才平定下來。那這個富人他是不是好心?不是,他自己也是為了保護他的財產。但是他做出來卻是對這個縣的安定有幫助,不至於整個縣都亂了,亂了,那個災禍就大了,所以這個叫偏中正。他的心不是好心,但是做出來的事情,結果卻是好的,這個叫偏中正。

  有一個呂文懿公做宰相退休了,這是正中偏的。古時候做宰相的人,肚量都很大,所謂宰相肚裡可撐船。他退休回到家鄉,有個鄉人喝酒醉,到他家去罵他。呂文懿公也是很有肚量的,不跟他計較,他喝醉了,不跟他計較。結果經過一年,這個人他犯了大罪被判死刑,所以那個時候呂文懿公很後悔,他說當初我錯了,當初他來鬧,我如果把他抓到衙門稍微給他懲戒一下,給他關個幾天,他就收斂了,不至於後面犯了這個大錯。當初他是存心很好,不跟他計較,去原諒他,但是沒想到反而造成他後面被判死刑這種結果,這個叫正中偏。他的心是好的,但是事情做出來的結果是不好的;那個富人心是不好的,但是事情做出來結果是好的。所以這個善也有偏中正、正中偏,最標準當然就是正中正,這是最標準的。所以這個都要去學習、去了解的。

  所以這裡這個「知」,就是認知,他認知,這個要學習。所以我們現在講善知識,要跟善知識來學習,如果不學習,也不知道什麼是過、什麼是善了。所以中峰國師講,往往把那個善看作是過,過看作是善。所以我們斷惡修善,不能不學習聖賢經典。因此這兩句八個字,在《了凡四訓》就兩篇,「改過之法」、「積善之方」。你要知過,《了凡四訓》也有補充來說明。因此印光祖師把《了凡四訓》、《太上感應篇》、《安士全書》三本,提倡這三本。這三本如果我們都學了,大概就知道什麼是過、什麼是善了。所以這兩句雖然只有八個字,如果引申它的意義也非常的深廣。目前我們是就我們知道的來改、來做,這樣從這裡下手,慢慢改過,慢慢為善,我們智慧也會慢慢增長。再看下面:

  【自罪引他。】

  『自罪引他』,就是自己造的罪過,故意牽引他人受連累,這個也是很不道德的。別人他無辜,不可以自己的罪過去連累別人、去牽引別人,自己造的罪業自己承當,不能牽引他人跟自己一起去受罪,這個就罪上加罪了。

  【壅塞方術。】

  「把濟世養生的技藝,保密不公開」,這個也是很不道德。特別是中國中醫,還有民間的祖傳祕方這類的,現在我們常常講祖傳祕方。有些他有這個技術,譬如說在台灣有接骨的人,他有祖傳的手法。我聽說這個骨頭如果打斷接好,這個還不難;骨頭打碎了,碎掉了,碎掉就是碎得零零碎碎的,他能夠把它接得完整,有人有這樣的技術。所以在台灣有句話講,打斷骨頭反而比原來更好了。他打斷了再去接好,比他原來沒有斷的時候更好,有這樣的技術。這樣的技術他不公開,他不傳授別人。還有些什麼祖傳祕方的,可以治重症、治絕症的,他也不傳。他為什麼不傳?他還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,現在講的智慧財產權。他連女兒都不教的,只能傳給兒子。女兒為什麼不教?因為女兒會嫁出去,嫁出去那就被親家學去了。他女兒也不教,教兒子,問題他兒子學不學?有很多一些中醫比較好的,我都問他,你兒子要不要學?我兒子不要,不幹。那他死了,就跟他進棺材了,他這個祕方,好的方術能夠救人的,就埋到土裡面去了。這個有罪過!凡是利益人的就不能夠去障礙,對眾生有利益的,要多多流通、廣為流傳,救人、做好事,愈多人學愈好,怎麼可以去把它壅塞?因此現在中醫為什麼沒落?這個也有關係,都不傳了,後代也沒有人願意學了,這些濟世養生的技術、方術都斷了,非常可惜。

  這句以佛法來講,就是佛法,我們看到經典就要廣為流通,不能寫個版權所有,翻印必究。現在真的也沒辦法,現在全世界法律都定這個智慧財產權,所以我們也沒辦法,我們只能說有版權,但是授權公眾流通,你不要拿去登記你的版權這樣就好了,不要做一些違反法令規章的事情就好了。跟這個也是有相關的。所以凡是利人的,利益眾生的,不管是什麼方面的,都不應該去障礙,應該廣泛流通。再看下面這一句:

  【訕謗聖賢。】

  『訕謗』這兩個字都有言字旁,主要是用言語對聖賢譏笑、毀謗。在民國以來,五四運動那個時候開始,打倒孔家店,說孔子是孔老二,那個都是「訕謗聖賢」,那有罪過!現在講的人比較少。我早年到香港,一九九O年的時候到大陸來,到處還聽人家講孔老二、孔老二,他是老大。老大徒傷悲。我一九九O年到上海去城隍廟,我說上海城隍廟很有名,很早就聽說過,結果去到那邊都在賣衣服,然後也沒有看到城隍老爺的像。我就問那個店裡的人,他說城隍老爺去旅遊了,在外地旅遊,不在。這些都造訕謗聖賢的罪過。中國人,清朝末年到現在,真的是造盡罪業。實在講,中國人自己不要自己祖宗的文化,不是外國人叫我們不要的,是自己不要了。是自己不要,自己要丟掉的,外國人他可沒有強迫我們不要自己祖宗文化,是自己不要。外國人對孔子都還很尊重。有一年我到紐約去講經,紐約的同修就借紐約的孔子大廈給我講經,他們跟我講,這孔子大廈到銀行貸款還不要付利息,主要是對孔子的尊重。你看西方人對孔子、老子都很尊重,就是中國人不尊重,什麼孔老二,他是老大。「訕謗聖賢」,現在慢慢比較少了,早年就很多。我們再看下面這一句:

  【侵凌道德。】

  『侵』,侵犯;『凌』,就是凌辱、迫害有道德的人。有道德的人應該要尊重,要去護持,讓他在社會上宣揚道德,這樣才能改善社會風氣,對國家社會安定有很大的幫助。反過來,不知道去尊重、去護持,反而來侵犯、去欺負這些有道德的人,這也是造罪業。

  【射飛逐走。發蟄驚棲。填穴覆巢。傷胎破卵。】

  這四句是講殺生之惡。『射飛』,就是飛禽、鳥類的,古時候用弓箭去射鳥,現在有槍打飛禽。『逐』就是追趕,追趕野獸、走獸,在路上跑的走獸,鹿、羊、兔子這類的走獸。這是造殺生惡。『發蟄驚棲』,這是挖掘土裡面的蟲。土裡面、樹下都有蟲,把牠挖掘出來,這個蟲。「棲」,就是棲息在樹上的鳥。如果打獵槍,打個子彈上去,把棲息在樹上的鳥驚嚇,就飛走了。我們在很多地方,中國、外國,常常看到大樹,那個大樹往往晚上的時候,很多鳥就棲息在那個地方,那個就是好像牠的家,你不能去驚嚇牠,驚嚇牠這也是罪過。好像我們人你回到家裡,人家來驚嚇你,讓你整個家裡人都不安,這個是很不好的事情。所以對動物也要去愛護。這個鳥也是都有佛性的,一切眾生都有佛性,過去世造罪業,現在墮到畜生道,我們不能再去傷害他們。

  『填穴覆巢』,「填」就是填起來,「穴」就是洞穴,毀損或者把它填起來、塞起來,把鳥巢毀損,把洞穴塞起來,讓蟲、鳥、走獸牠們沒辦法居住。那是牠們的住家,現在把它破壞了,把它塞起來了,牠就無家可歸了,這個真的就沒有慈悲心。『傷胎破卵』,動物有胎生、有卵生的,動物懷孕去傷害牠,使牠那個胎兒受損;卵生的,像牠的蛋,去弄破牠們的蛋,或者拿牠的蛋來吃。有些人就去,我當兵的時候在東引島,東引也屬於福建省,我們當炮兵,前面洞口就是懸崖,我就看到有人吊了個繩子,那真的是冒生命危險,去拿那個海鷗的蛋。因為海上都有海鷗,海鷗會在那邊築巢,海鷗牠也有蛋(卵),就去找海鷗的卵來吃。可能牠要孵那個小海鷗的,你把拿走了,牠媽媽回來看不到了,你說牠那個做母親的那種心情會怎麼樣?動物跟人是一樣的,都有母愛,都是天性的。

  像我們在台北雙溪山上的道場,有藍鵲,藍鵲長得很漂亮,但是我們不要看牠很漂亮,牠很凶的。我們同修上去念佛,常常被攻擊。為什麼被攻擊?因為那個樹上有牠的小鳥在,我們人走到下面,牠以為要去傷害牠的兒子,母親為了保護牠兒子,牠就對人攻擊了。那是不是跟人一樣?人,做母親的人當然保護她兒子,這是母愛,是天性,畜生也是一樣的。實在講,我們從那邊走過去,不是故意要去破壞牠們那個鳥巢,是無意中走過去,但是牠誤會了,那個藍鵲的母親以為要去傷害牠的兒子,就去攻擊人。所以我從那邊走過去,我都很注意,怕牠下來攻擊。這四句主要就是講的殺生,殺生的罪過,這些也要避免,不要去造那個業。不但不要造,應該還要去保護牠們,讓牠們也能夠安居樂業。再看下面:

  【願人有失。毀人成功。】

  這個存心就不好,我們不要有這樣的存心。希望別人有過失,存這個心就不好。希望他犯過失,趕快把他抓起來判罪,你存這個心是什麼心?這種心叫存心不良,這不是好心。我們應該存什麼心?希望人都不要有過失最好。你那麼希望他犯錯嗎?他犯錯對大家有好處嗎?沒好處!沒有好處,為什麼有這種心理、有這種想法?那個是錯誤的。所以我們應該希望人都避免過失,應該存這樣的心才對。不要存個心,希望別人犯過失,『願人有失』,這就存心不好。

  『毀人成功』,「毀」就是去破壞,怕別人事情做成功了,百般去障礙、去破壞。別人有好事,應該隨喜,去支持,不應該破壞。當然他在做壞事,你不能去幫助他。所以儒家也講,君子成人之美,不成人之惡。成就是幫助,成就他,幫助他成功。成功是什麼?美就是好事、善事,他要做好事,要幫助他成功。我們沒有能力幫助,他做成功了,我們也要隨喜隨喜,畢竟他做出來這個好事,對大家都有利益。縱然是跟我們有冤仇的人,他做好事,我們也讚歎他的好事,是為社會大眾有利。也不能因為這個人跟我有過節,他做了好事,我就去毀謗他、去破壞他,這就不對了。所以不能夠「毀人成功」,君子有成人之美,不成人之惡。當然他做壞事,你不能去幫助他,你也不能去隨喜讚歎,這害了他。這裡講的成功是指好事。

  【危人自安。減人自益。】

  就是陷別人於危險之地,讓自己得到安全,這個也是罪過。『減人自益』,「扣減別人財物,增加自己的利益」。這一句就是我們一般講的損人利己,損減別人的利益,來增加自己的利益,損人利己。損人利己到底自己是不是真得到利益?從這個因果來講,《感應篇》來講,不但得不到利益,反而是損失,造成自己更大的損害。所以知道因果,也就不會去做這個事情了。會做這個事情,就是不知道因果,他不知道,以為這樣做自己得利益。眼前看好像得利益,但是他損失掉的他沒有去想到,只有算收入,沒有算支出。這個因果報應加減乘除應該收支要去算清楚,你得到多少,但是你要付出多少,你要付出什麼代價,你得到這些值不值得?從這個因果來看,是得不償失,你得到了很少,付出的代價太大,不值得。我們再看下面:

  【以惡易好。以私廢公。】

  這兩句也是一對。用不好的去換取別人好的這些物品種種方面的,不好的去換人家好的,這也是要佔人家便宜,『以惡易好』。『以私廢公』,「為了圖謀私利,不惜妨害公益」,這就是「以私廢公」。應該是先公後私,先人後己,這樣才對。公眾大家得利益,自己也自然得利益。如果大家都不好,自己得利益,那個也不好,自己這個利益實在講也保不住。所以我們必定要明瞭這個事實真相。公益,大家都有這個利益了,我們自然也得到利益。所以不能以私廢公,以自己的私事荒廢了公事、公益。再看下面:

  【竊人之能。蔽人之善。】

  『竊人之能』,就是「偷取別人的技能」,偷竊,「如作品、設計圖案、專利品等」。「竊人之能」就是把別人的作品拿來變成自己的。所以現在我們法律都定有智慧財產權、版權這類的,早年在台北華藏圖書館,我們老和尚印經,後面版權頁都印「沒有版權,歡迎翻印」。後來韓館長是請一個蕭律師當法律顧問,蕭律師就跟我們講,他說不可以說沒有版權。他說師父你說沒有版權,那有心人他就拿你的作品去登記他的版權,師父你講的經、講記,將來你要印要經過他同意,如果沒有經過他同意,他就去告你。後來我們就請教他怎麼辦,蕭律師就教我們,你後面版權頁寫「版權所有,歡迎翻印,不得非法謀利,擅改內容」,所以要寫那幾條。他說這樣,人家才不會拿你那個去登記他的版權,然後我們師父上人講的經、講記,還要經過他的同意才能去印,如果沒有經過他同意,他就去法院告你,這個問題就嚴重了。所以現在你也不能說你沒有版權,沒有版權正好我需要版權,你這個版權不要就給我,就變成他去登記,就變成他的版權。所以現在我們淨宗學會這個標誌,這個我們也是被逼得沒辦法都要去申請,預防別人拿去申請,我們用,他們就去告我們。我們申請,人家怎麼用,我們不會去告。別人他去申請,我們用他就告,變這樣。像這些,做這樣的事情,都屬於「竊人之能」,也是算偷盜罪,犯偷盜。

  『蔽人之善』,掩蔽別人的善事、好事,去障礙別人的優點、善事。「蔽」是蒙蔽、掩蔽。別人有好事、有善事、有優點,去給他遮掩,這也是錯誤的。再看下面:

  【形人之醜。訐人之私。】

  『形人之醜』,就是「宣揚別人的醜事」。專去宣揚別人不好的事情,好的事情他不講,專門說不好的。『訐人之私』,「指摘別人的陰私祕密」。現在這種社會風氣真的很不好,我們看一些報章雜誌,這一類的太多了,真的太多了。這是很不道德的事情,我們應該要隱惡揚善,這個社會風氣才會好,不應該去宣揚別人的醜事,去揭發人家的隱私祕密,那是很缺德的,不好。再看下面:

  【耗人貨財。】

  『耗』是消耗,或者損耗。浪費別人的貨物、財物,反正別人的東西盡量用,浪費的用,這個也是損福報,造罪業。不管是自己的、別人的這些貨財都要愛惜,愛惜使用,不能浪費。不要以為這是別人的,不要我花錢,盡量用,這個就是「耗人貨財」。耗人貨財,自己造了罪業,司過之神就記過。

  【離人骨肉。侵人所愛。助人為非。】

  『離』就是離間。搬弄是非,使人至親骨肉親兄弟、夫妻反目分離。這個我也親自見到過,有人去挑撥他們親兄弟,原來兄弟一家人很好,經過他的挑撥,撥弄是非,兄弟好像變仇人一樣。這個我親自見到,真有這樣的事情,這個造很重的罪。『侵人所愛』,侵奪別人所愛的人或物。自己所愛的也怕別人侵奪,我們就不應該去侵奪別人他所愛的東西。君子不奪人所愛,做一個君子不會去侵奪別人所愛的人事物。這個也屬於偷盜,偷盜這一類的。『助人為非』,「幫助別人為非作歹」。應該是要幫助人為善,不能去幫助人家做壞事。做壞事你去幫助他,他造罪業,我們也造罪業,不可以「助人為非」。知道他做錯了,你不可以去幫助他的。他做好事,我們應該幫助他;做壞事,不能去幫助。

  【逞志作威。辱人求勝。】

  『逞』就是逞能。「放縱意志,作威作福」。我們現在講的放縱,只要我高興,有什麼不可以?只要我愛怎麼做我就怎麼做,放縱自己去作威作福。『辱人求勝』,「侮辱他人,以求自己勝利」。以侮辱別人為能事,以為自己這樣很有能力,這是「辱人求勝」。下面兩句:

  【敗人苗稼。破人婚姻。】

  『苗稼』是屬於農作物,五穀。農作物,農人他辛辛苦苦的種植,任意去把它損傷、敗壞,這是很缺德。『破人婚姻』,這也是很缺德的,「破壞人家的婚姻」。自古以來,婚姻是大事,不應該去破壞。實在講,婚姻是各人的業力結合的,他們兩個人過去生造的業,這一生因緣際會,結合在一起。婚姻這個事情,父母實在講也做不了主。古時候沒有自由戀愛,都是媒妁之言,父母之命,這樣結婚的。現在自由戀愛,父母也不敢為兒女來做主了。不管是父母之命,或者自由戀愛,實在講我們學了佛,仔細去觀察,主要是他們兩個人的業,父母做主的也好,自己去找的也好,總是不是冤家不聚頭。所以老和尚講經常講,引用香港光明講堂壽冶老和尚的對聯,上聯寫著,「夫妻是緣,有善緣有惡緣,冤冤相報」;下聯寫個,「兒女是債,有討債有還債,無債不來」。夫妻兒女就是報恩、報怨、討債、還債,這四種因緣來結合,沒有這四種緣,不會做一家人,你怎麼能破壞?實在父母都做不了主。古時候說父母做主,實在講他只是一個緣而已,透過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,這個緣來結合的。現在沒有了,父母也不敢做主,透過自己自由戀愛的緣結合在一起。實在講,都是跟過去生有關係的,這只是一個方式、一個緣。實在講是他們前生的業。所以要去破人家婚姻,這個是很愚痴的,自己冤枉造罪業。你存心去破壞人的婚姻,自己造罪業。實在講他也沒辦法真正去破壞,他們的緣,父母都做不了主,你怎麼去破壞?

  好,這節課我們時間到了,我們先學習到此地。下面,我們下一節課再繼續來學習。我們先學到「破人婚姻」這一句。我們下課休息。

  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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