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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上感應篇直講(第三回)  悟道法師主講  (第六集)  2017/10/30  中國上海  檔名:WD19-028-0006

  《太上感應篇直講》。諸位同修及網路前的同修,大家好,阿彌陀佛!請大家翻開經本第二十六頁,我們從第一行第三句看起:

  【殺人取財。傾人取位。】

  從這句看起。這句『殺人取財』,就是我們一般講的「謀財害命」。謀財害命這些事情古今中外都有,為了奪取別人的財物,就去殺害人的性命。現在「殺人取財」的事情也非常的多,除了一般的謀財害命,還有一些跟這句相同的罪業。譬如我們淨老和尚在講席當中常講的,現在這個食品摻加一些不好的東西,有毒的一些添加物,讓人吃了身體不好,中毒、有病,這個也是謀財害命,要賺人的錢,又要人的命,謀財害命。還有醫院,有些醫生沒有醫德,只是為了賺錢,賺取這個財利,也會造這種殺人取財的罪業。所以現在謀財害命那就很多方面,凡是要人家的錢財,又害人的命,都屬於這句,這個罪過當然非常之重。我在年輕的時候,大概五十年前,聽到有一個道士,擺路邊攤,在勸善的,他也講到醫生,沒有醫德的醫生,那會害死很多人。所以他講,很多醫生都跟著一堆冤魂在他後面。這是真的,那個冤親債主都跟著。因為沒有醫德,有錢醫生,沒錢醫死,這個缺德,現在很多醫生缺德,造了這個罪業。賣不好的食品,讓人吃了中毒,這個是屬於這一類。

  另外就是,早年我們淨老和尚在台灣也常講,農民種菜,他自己吃的另外種一塊沒農藥的,去賣的農藥灑得就很重,而且時間沒有到他就採了,就拿到市場賣。他自己種的知道農藥太多,吃了對身體不好,他自己不吃,拿去賣人,去賺錢,他自己吃的是另外種一區的,這個也是屬於殺人取財這條。你賣錢,賺人家的錢,但是給人家吃了,讓人家身體長病,要人家的命,就是屬於殺人取財。現在殺人取財的罪業比過去要多,多出很多方面。還有現在雞鴨魚肉打那些激生素,那個動物的成長都不正常,人吃了對身體怎麼會好?所以,周泳杉老師講的「健康飲食」大家多聽聽,多推薦推薦,真的現在我們是三餐服毒,都是毒。

  所以現在醫院生意好得不得了,都客滿。我今年六月去住院,在台北長庚醫院住院,在急診室,要排病房排不到,就在急診室排隊。後來,呂醫師去幫我租一個兒童病房,住到兒童病房去了。說明現在醫院生意好得不得了,你看急診室大排長龍,住院都要排隊的,有的等了很久還排不到。那說明什麼?現在人病比過去的人多得太多太多了。「病從口入,禍從口出」,真的,我們長病跟三餐吃的有密切關係。如果不注意這些,吃的東西都是一些不健康的食品,日積月累,當然病就多了。所以現在的病很多,而且還有奇奇怪怪的病,以前沒有聽說的。所以,現在賣食品的,醫院、養殖場,很多造殺人取財這個罪業。

  『傾人取位』,「傾」就是把人家推倒的意思,「用計謀使人丟官」。製造種種謠言去誣陷他,讓他坐不了那個位置,然後自己趁機來取代他的位置。所以,過去我們台灣劉議員跟我講,他說如果你看到有個人在罵哪一個官員,一直罵、一直罵,他跟我講,他說那個人就想坐他的位置,想要取代他的位置,所以一直講他的壞話,希望他趕快下台,他去坐上他的位置。他跟我講,如果你看到哪個人一直在罵哪一個官員,就是他想去坐那個位置。這個都是屬於「傾人取位」,取代他的位置,取代他的官位。這個在公家團體、私人公司都有這個事情。但是造罪業,取得那個位置,能做得好嗎?這個又是很大的問題。知道這個因果,實在講不會去幹這個事情,有時候人家請都不敢去做,怕做得不好,要背因果,怎麼還敢去傾人取位?傾人取位,總是不明因果,才會去造這個業。我們再看下面:

  【誅降戮服。貶正排賢。】

  『誅』是誅殺,『降』是投降,『戮』是殺戮,『服』就是他已經服了,投降了。這個特別在軍隊打仗,對方棄械投降了,他已經服輸、投降了,放下武器了,這個時候就不可以去殺害他,殺害他造的罪業就重了。所以,在《安士全書》有講到這一條,二曹將軍,這個二曹將軍,一個是曹翰,一個是曹彬,都是將軍。當時他們兩個將軍各別去攻一個城,城攻下來了,曹翰就屠城,放縱官兵燒殺擄掠,殺害這些投降的士兵,而且還殺害這些無辜的人民,屠城。後來,曹翰的後代都不好,子孫有淪為乞丐、娼妓的。曹彬攻下城之後,誡官兵不可以亂殺人,所以曹彬他的後代非常好。在《安士全書》講這個公案,記載這個公案,二曹將軍,兩個都姓曹。所以投降了,你就不能夠去誅殺他,誅殺就造重的罪業。

  『貶正排賢』,「貶」就是貶低,正人君子把他貶抑、把他貶低,「賢」是賢人,「排拒賢人」,排擠,這個賢人也把他排擠出去。造這個業總是自己不是正人君子,也不是賢人。不是正人君子,不是賢人,那就是小人。儒家講的君子、小人,小人才會做這個事情。他為什麼貶正排賢?這個道理就很簡單,因為正人君子賢人依照聖賢的教化在做事,小人他不依照聖賢的教導來做,跟他不一樣,他就去貶抑他、就去排擠他。特別你在一個團體裡面,在當官的也好,自古以來這個事情就非常多。下面這句講:

  【凌孤逼寡。】

  『凌』是凌辱,「凌辱孤兒,逼迫寡婦」。前面「積善章」講,要去幫助孤寡,孤寡都很可憐了,怎麼可以再去欺凌這些孤兒寡婦?這個就不可以,這個是造罪業。

  【棄法受賂。】

  「接受賄賂,不遵照法律處理事件。」這個在官場上也很難免。我記得我剛出家那年,在台北佛陀教育基金會,有個居士姓鄭,他在台北市政府不知道什麼部門的,他管理的就是檢查蓋房子、大樓,反正需要打水泥,都要他批的。他批了你才能夠去打水泥,就是要檢查鋼筋結構,還有水泥的磅數,都要合乎建築的標準。他的批文批了,你才能去打、才能去做;他沒有批,你就不能打。他跟我們師父上人講,在三十三年前,他說如果他照一般去收紅包、收賄賂,他說一個月大概最少有二百萬台幣以外的收入,二百萬。他的薪水哪有那麼多,沒那麼多,那是額外的,人家建商會送紅包給他。如果有一些做得不如法,偷工減料,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,就給他過了,就可以打水泥了。他聽了老和尚講經,知道這個因果,他就不敢這麼做。不敢這麼做,他在政府機構裡面,你不拿紅包,十個人有九個要拿,你一個不拿,他們能容得下你嗎?就是前面那句講的,這個時候就要貶正排賢,把你排擠,是不是這樣?所以後來他就辭職不幹了。不幹,去幹什麼?去送報紙。我們老和尚聽到這個信息,對他大為讚歎,去送報紙,每天一大早去送報紙。這個居士我也三十幾年沒見過了,真的是也不簡單。官員如果『棄法受賂』,這個也是損自己的福報。在這樣的環境,明瞭因果的人,就像鄭居士一樣,他就辭職不幹了,不然以後這個事情被發現,實在講還是要吃上官司的,貪污,吃官司的。如果人人守法,也就不會有這些事情。我們再看下面:

  【以直為曲。以曲為直。】

  「是非曲直不明辨」,這個特別「棄法受賂」,接受賄賂,辦事就會這樣。『以直為曲,以曲為直』,「直」就是正確的,變成不對的,那個不對的變成是對的,就是「以直為曲,以曲為直」,這個跟棄法受賂也有關係,他就不按照正常的辦法來辦事。這個事情,我在當兵的時候,在部隊裡面也發生一個事情。我們那個時候要排衛兵,一個人要站二個小時,排班,有時候二十四小時要輪班要站衛兵。有一天,一班二個小時,我站了四個小時,怎麼下面那個還沒來,後來跳到再下一班,我就問下面,當中怎麼跳一個,我多站了一班,站四個小時,二個小時我站了四個小時。他說他請假。我說輪到他的班怎麼可以請假?他說他有包紅包給連長,特別准他的假。所以那個連長跟那個我下面那班的,欠我一班衛兵。這個就是此地講的棄法受賂,以直為曲,以曲為直,這個有罪過的。在我們這個社會上,現在這類的事情那就太多了,太多方面了。直就是有道理的,曲就是他沒道理的,沒有道理變成有道理,有道理變成沒有道理,這個曲直顛倒了。現在整個社會的這種價值觀,其實曲直也都顛倒了。現在正直的道理講了沒有人會接受,講歪歪曲曲那些歪理、歪曲的道理很多人他就相信了,現在社會是這樣的情況,這些都是造罪業。

  【入輕為重。】

  『入輕為重』,這個也是跟刑罰有關,「輕罪判重刑」,本來那個罪沒那麼重,輕的罪給他判得很重的刑罰,法官真的也是很容易造這樣的罪業。法官做久了,他們也知道都有冤親債主。所以,每年台北司法院法務部都要請我去做三時繫念,去超度超度,因為冤親債主太多了。所以我到法院講,我說我們陽間有法律,陰間也有法律。陰間的法律是什麼?就是《太上感應篇》,這部叫天律,陰間的法律。我們陽間的法律定的如果違背這個天律,定的那個法律就叫做惡法。定的那個法律是保護惡人,讓人造惡業的,你說當這些官他背不背因果、造不造罪業?造罪業。所以當官的人也一定要讀《感應篇》,沒有讀他也不懂,不知道,自己錯在哪裡他都不知道。「入輕為重」。下面這句講:

  【見殺加怒。】

  這個殺就是死刑,臨死的人你沒有去憐憫他,看到他被殺反而起瞋恨心、怒斥之心對待,這就沒有慈悲心。一個人犯錯了,被判死刑,被執行了,實在講就是他的無知,去犯了這麼重大的過錯。總是從小沒有接受好的教育,長大又沒有接觸到好的環境,都是遇到惡緣、惡事、惡人,所以就造了這麼重的罪業。這樣的人,實在講是很可憐的。犯了這個過,被判死刑,人們應該有憐憫之心,憐憫他的無知,我們念佛人念念佛跟他迴向迴向,怎麼可以再生氣?『見殺加怒』,這個就不好,特別是個當官的。以前當官,縣官管行政兼司法,有些往往看到判死刑的人,他沒有憐憫還加怒,司命之神就要記過了。所以,我們要有同情心。

  二十幾年前,台北看守所,那個時候大乘精舍樂崇輝居士他也發心辦一個監獄弘法,他也請很多法師去監獄弘法,當時我也被他邀請。這個樂居士,就是音樂的樂,他們家在台北是開同仁堂的,北京同仁堂,樂家。所以在台北他們是在賣藥的,北京同仁堂也是三百年的老店,現在還有。所以他們跟國民黨到台灣,他們樂家也在台北開了一家同仁堂。這個樂崇輝居士很發心,他在他賣藥的地下室,他去設一個大乘精舍,專門印大乘經典流通的。那些年他辦監獄弘法,每個星期請我去台北看守所講一次經,給那些受刑人講開示、講經。有一次,好像農曆七月,請我去參加誦《地藏經》。誦《地藏經》,他請了很多外面的經懺法師去,經懺法師請了好幾個,我也被邀請,因為平常就是請我去講經。去誦《地藏經》,在哪裡誦?就是在死刑犯被槍斃的那個地方,就在執行槍斃的刑場誦《地藏經》。我誦經就老老實實的,每個字念得很大聲,念得很清楚,一字都不漏。但是那些經懺法師就跳一下、跳一下,他一部經大概念沒有三分之一,都是我在念的。念完之後,那幾個經懺法師說邀請我參加他們的行列。我說我不是專門在做經懺。他們說我們也有聽淨空老法師講經。我說謝謝。因為他們知道,請我去參加他們誦經,他們輕鬆多了,都是我在念,他們都不念的,他們就跳一下、跳一下,那可輕鬆了,又不耗氣,到時候單金拿的都是一樣的,也沒少拿,又很輕鬆。

  另外,有一次去一個工廠,那個罪比較輕的他就沒有手銬腳鐐,就在那邊做工,他在社會上有一些專長,譬如說做木工的,或者做什麼其他工藝的。有一次,我去到一個工廠,一個受刑人在裡面做工。結果我一進去,我還沒有走到那邊,要跟他講開示,我還沒有到,就聽他給我講開示,看到我遠遠走過來就跟我講,他就指著旁邊那些警察說他們都是壞人,我是好人,這些壞人把我這個好人抓進來。走到那邊,我就聽他一直講,一直埋怨、一直講,講到最後,我就阿彌陀佛,我就回去了,因為沒機會讓我講。出來之後,那個警察就講,法師現在有時間。因為我沒講,就聽他講,他也不理我,他講完了他也不理我,那我就只好出來了。出來那個警察又帶我到一個地方,他說還有一個地方有好幾個人好無聊,你要不要跟他開示開示?我說好,還有時間就去跟他開示開示。就到一個房子裡面,大概有五、六個人,年紀都不是很大,大概是三、四十歲。我就帶了一些佛卡,有阿彌陀佛、觀音菩薩、地藏菩薩,帶進去。那有一個身體很魁梧的長著鬍子的,我就拿佛卡給他挑,你要哪一種?他就挑地藏菩薩。我說你怎麼不挑阿彌陀佛,怎麼挑地藏菩薩?他跟我講,他說我殺死了五、六個人,不去地獄去哪裡。他跟我講,我才知道說那個房間關的是判死刑的。他也知道他要去地獄,他說聽說地藏菩薩在地獄,我就到地獄去找他,所以他選地藏菩薩那張佛卡。

  另外一個比較年輕的,他問我他現在能不能出家?我說照戒律是不行的,我說心出家比較重要,念佛求生淨土。我說你為什麼會想發心出家,你造這麼重的罪業,我說你在社會上是不是有學佛,學了佛怎麼會造這個業?他說沒有,他是被抓進來才學的。我說抓進來才學,是不是有法師來講經,你才學的?他說不是,是前面一個被槍斃的,那個人勸他學佛的。前面那個就是去搶劫的,那個已經被槍斃了,那個人勸他學佛的。所以,我聽到這個事情,也就想到《楞嚴經》講的,在末法時期,佛派菩薩、羅漢應化在這個世間,當官的、各行各業都有,還有奸偷屠販都有,當強盜、當小偷的都有佛菩薩、阿羅漢示現在裡面,去度那些人。所以,那些被槍斃的,我聽到這樣,就想到《楞嚴經》這個經文,我就想到那些人也不能輕視,也有佛菩薩示現壞人,去度那些壞人。要怎麼才能度壞人?要比他更壞,你才能度他。所以,那個說前面被槍斃那個勸他學佛的,前面那個被槍斃的是什麼身分我們不知道,但是經典是有這麼講。所以,我們也不可以輕視這些人,更不可以「見殺加怒」。再看下面這句:

  【知過不改。知善不為。】

  這個兩句,這兩個『知』是一個關鍵的字眼,這個「知」就是認知,知道什麼是過、什麼是善,如果不知道過,那怎麼去改過?把過當作是善,那怎麼會去改?善也是要知道什麼是善。在《了凡四訓》改過之法、積善之方,這個兩篇是《了凡四訓》的正宗分,像佛經一樣,正宗分,主要要講的部分。這兩篇讀通了,我們就知道什麼是過,要改,什麼是善,要去做。如果這兩篇沒有讀通,實在講我們都談不上知過、知善,談不上。這個讀通了,真正知道了,才知道什麼是過、什麼是善。所以,這個還是要學習,先學習認識什麼是過、什麼是善。如果不學習,根本都不認識,都談不上『知過不改,知善不為』,都談不上。

  此地講的就是你知道了,知道了過而不去改,那過上就加過,知道善又不去做,那也是罪過。「過」,在佛門裡面講叫禁戒,禁止的,不可以去做的,有這些過要改過來,不可以做。譬如說五戒:不殺生、不偷盜、不邪淫、不妄語、不飲酒,這個叫止持,止是禁止的,不可以去做。作持就是好事,利益眾生的事,你要去做,你不做也叫犯戒。所以,一般講小乘戒就是止持,大乘菩薩戒有止持、有作持。實際上講,小乘戒也有止持、也有作持。所以,過主要是自私自利,這個是過的根源,這個要改;利益眾生這個事要做,你不做也是罪過,有這個因緣、有這個機會,你不去做這個善事,也是罪過,這個我們一定要知道。知道哪些是善事,有這個因緣機會不去做,這個也是罪。在佛法裡面講戒律的開遮持犯,這個就講得更深廣。此地講,我們從一個比較淺顯的來做,譬如說我們已經知道的,不知道的當然我們沒辦法,知道什麼是過,知道就要去改。譬如說殺生是過,以前不知道,一天到晚在殺生,現在就不可以殺了,要改過來,要戒殺。放生是善,遇到有這個因緣,我們要去做放生護生的善事,這個我們要去做。這是舉出一個例子,其他的以此類推。我們再看下面:

  【自罪引他。壅塞方術。】

  『自』就是自己,自己有罪過,牽引他人,連累別人跟我們一起受罪。這個就不對了,不可以這樣的,自己做自己承當,不要去牽累到他人,連累一些無辜的人,這個是加重自己的罪業。

  『壅塞方術』,「方」是方法,「術」就是學術、技術或者是藝術,此地特別注重濟世養生的技術、藝術、方術,「保密不公開」。特別我們中國有很多祖傳祕方,我們常常聽到人家講祖傳祕方,有很多好的方子、藥方,中藥也好,草藥也好,中草藥也好,或者其他什麼能夠利益人的這些方法、技術,他知道了,但是他不公開,不願意傳授別人。所以,過去早年我在台灣常常聽老人講,有些什麼祖傳祕方連女兒都不傳的,只傳兒子、傳給媳婦。因為媳婦是娶進門的,這個不會被外面人學過去,但是女兒嫁出去,就被親家學去了,所以女兒都不傳。這個好的方術如果這樣密而不公開,他的兒子願意學嗎?不見得。我在台灣遇到很多一些比較好的老中醫,我說你兒子要不要學?他說不要,他兒子不要。他兒子不要學,他又不傳給別人,他死了那些都帶到棺材裡面去了,也就沒有了。這個就是罪過了,司命之神就要記過。所以不管什麼樣的方術,只要對眾生有利益的,都不能夠去「壅塞」。

  現在這個壅塞,譬如說佛經也是一樣,「版權所有,翻印必究」,這個就是壅塞,這個罪就更重了。一般民間的祕方、偏方壅塞都是罪過了,你去壅塞佛法的流通,那怎麼得了,那是地獄罪,很多人不懂。但是現在全世界定的法令,保護智慧財產權,也沒辦法。所以我們現在道場印的這些,就是有版權,但是公開授權大家流通,不可以非法牟利,不可以任意增減內容,做個法律聲明,現在一個變通的方式就是這麼做。這個不能壅塞的,壅塞這個罪過就非常之重,應該多多流通,愈多人學愈好,利益眾生愈多愈好,這個心態要調整。我們再看下面這句:

  【訕謗聖賢。】

  「對聖賢譏笑又誹謗。」我們中國這一百年來,真的就是幹這個事情,從五四運動開始,打倒孔家店,稱孔子叫孔老二,這個就是『訕謗聖賢』。孔子是老二,那你是老大,老大徒傷悲。這個李老師在《論語講記》講,他說孔子也沒開店,你打倒什麼店,他也沒店,這叫胡來,亂搞。對聖賢不懂得去尊重、去學習,反過來還去譏笑、去毀謗,這個造的罪業就非常重,這個真的會得愚痴的果報。這些都是無知造了這個罪業。

  【侵凌道德。】

  侵害凌辱有道德的人。在《吉凶經》講,寧願用萬石弩射自身,不可以惡意向道德之人。道德善師他是一方人民的導師,他是教化一方人的,你去侵凌他、去迫害他,讓他在這裡沒有立足之地,這個地方上的人就失去一個好的老師來教化。所以這個結罪不是只有跟有道德之人一個人結罪,而是跟這個地區的人結罪,你讓這個地區的人法身慧命斷了,斷了這個地區人的法身慧命,這個結罪比殺人的身命還重。真正有道德的人他受到欺負,他也不會怨恨、也不會報復。但是侵凌的人他自己造業,而且跟這個地方的人結罪,這個罪過就重。如果這個有道德之人他影響的範圍愈大,你去障礙,業障就更重。因此對有道德的人我們要尊重,不但不能去侵凌,而且要尊重,要向他學習,要讚歎,讓更多人跟他學,這個社會才會愈來愈好。我們再看下面這句:

  【射飛逐走。發蟄驚棲。填穴覆巢。傷胎破卵。】

  這個四句就是屬於殺生之惡,在戒律講就是殺生,犯了殺生這一條的罪業。『射飛逐走』就是「射殺飛禽,趕捉走獸」。這個我們有時候在電視上看到一些打獵的,到森林裡面去射殺飛鳥,現在有獵槍,用槍打,以前用射箭的,射殺這些飛禽鳥類的,追逐這些動物,追鹿、追兔子,這些走獸,這個屬於殺生。另外,還有設一些陷阱的,抓這些野生動物的。在我們台北雙溪附近的村民,也常常會去山上設這些陷阱,抓一些野生動物。所以我現在請人專門晚上去巡視,我們道場附近如果有人設那些陷阱,把它拆除掉,我們佛門淨地不能殺生。我也弄個牌子,用《地藏菩薩本願經》經文,「《地藏經》云:地藏菩薩若遇殺生者,說宿殃短命報。」但是那些人看了他們還是生煩惱,他們那些人看了,有一次透過我們一個陳居士,我們道場的護法,我就常常請他去跟那些村民溝通,聽聽他們怎麼說;他們說看了心裡很不舒服。他們怎麼說?他說我們靠山吃山,靠海吃海,在海邊就要捕魚,住在山上就要打獵,在山下也是要打獵。但是我們還是要去度他,這些人在我們附近,總是要去幫助他。所以,我們山上下面只有一戶,這一戶專門在打獵的,他的父親很老了,住在山上,他們有時候回到山下的房子,他那個老父親九十幾歲沒人看,我們都會送一些飯菜給他吃,他也很感激我們。他往生還會找我們去助念,他也知道要助念,這個時候都會跑來找我們。所以慢慢也會去改變他們,我也知道他看了肯定不舒服,但是不舒服也要看,看久習慣了,你就會適應,慢慢才能把它調整過來。所以他們就是專門在打獵的,我們在山上也放了不少這些被抓到的那些獵物,那些野生動物。這是「射飛逐走」。

  『發蟄驚棲』。「蟄」就是在土裡面的蟲,土裡面的蟲你把牠挖起來,「發」就是把牠挖掘出來,把那個蟲挖出來。「棲」就是棲息在樹上的鳥,譬如說樹上的鳥牠們在那邊休息,你丟一個石頭上去,整個鳥都驚嚇就飛走了,這叫「驚棲」。在樹下土裡面的蟲,你不可以去把牠挖起來,驚動牠們;樹上棲息的鳥,你也不能去驚嚇牠們,這個都是有罪過。所以,《地藏菩薩本願經》講,「若遇燒山林木者,說狂迷取死報。若遇畋獵恣情者,說驚狂喪命報。」特別是燒山林木,放火燒森林,那裡面有多少動物,飛禽、走獸、昆蟲全燒死。這些動物在裡面,你放一把火燒了,牠們驚狂奔跑喪命,這個都會冤冤相報的,將來牠們的罪業受滿了到人間來,人間的人造罪業造多了也會墮到三惡道畜生道去,那就換牠來燒了。這個在三惡道受報,三惡道不但畜生道受報,還要到地獄、餓鬼,生到人間來還有餘報,就是戰爭。你看戰爭在逃難在跑,那是不是驚狂喪命,那是過去生造了這個業,三惡道報受完了,到人間還有餘報,遇到戰爭,逃難。所以,這些果報如果不是佛給我們講,我們怎麼會知道。知道了,要信佛的話,要聽佛的話,要聽話,聽話你就有福了,佛講的就是福音,你聽了你就有福了,你就不用遭那個災殃了。所以,《無量壽經》佛給我們講,沒有善根的人,「於佛經語,都無所信」,他都不相信。那沒辦法,這個人業障還很重,「宿殃未盡」,他還要受罪,沒辦法。他不覺悟,聽不進去,業障太重,他還不能得到解脫,所以他不相信佛的話。

  『填穴覆巢』,這是「毀損洞穴鳥巢,使蟲鳥走獸無法居住」,就好像牠的家,你把它破壞了。你看我們人間,家被人家破壞,家破人亡,那很慘。動物牠也有家,我們也不能把它破壞,讓牠家破人亡。造了這個業,自己將來也會得這個果報。所以這個「穴」,洞穴,有動物住的不能去把它填起來,把它塞住。這個在經典上記載,就是佛的兒子羅睺羅,在母胎六年才出生,一般都是懷胎十個月,他怎麼六年?佛講了這個因果,就是過去世羅睺羅有一生曾經塞老鼠洞塞了六天,讓老鼠不得出來,所以這一生投胎在母胎要待六年。所以這些都有因果。下面講:

  【傷胎破卵。】

  「傷害懷孕的動物弄破它們的蛋。」這個動物懷孕跟人是一樣的,不能去傷害牠。特別有懷孕的動物你去殺了,等於是殺了兩個生命,殺了兩條命。你看我們人間,有婦女懷孕死了,或者被殺了,她就是一屍二命。動物也是一樣,不可以『傷胎破卵』,「卵」就是蛋。佛經上給我們講,我們六道眾生這個生命有四大類:胎生、卵生、濕生、化生,胎生的是最苦,我們人是胎生,動物也有胎生的,胎生最苦。其次是卵生,像雞、鴨,這是卵生,牠有蛋。再來是濕生,像蚊蟲這一類的,屬於濕生。再一類,叫化生,化生是最好的。化生,像天人都是化生的,天道天人化生。所以,在六道裡面有這四種生命,胎生、卵生、化生、濕生,卵就是有蛋這一類的。這個卵也不能去把它破壞,弄破它,譬如說鳥牠要孵小鳥,牠有鳥巢孵小鳥。我當兵的時候,在東引島住了七個月,我當砲兵,要守大砲,洞口下面就是懸崖,下面就是大海。那個峭壁也有一些海鷗去築巢,海鷗的蛋很大,我就看到我們住在島上有一些不是我們這一班的兵,其他班的,他們怎麼那麼愛吃海鷗的蛋我也不知道,叫我去幹我肯定不幹的。他在山上綁個繩子,然後自己就好像蜘蛛人一樣,沿著峭壁這樣,綁在身上然後到峭壁去拿海鷗的蛋;還有去摘海芙蓉,草藥。我說那個事情都有人在幹,難怪太上老君就說出來,真的有這些人在做這個事情,那就是「傷胎破卵」。海鷗牠要孵小孩的,媽媽一回家看到牠的蛋沒有了,你說牠傷不傷心?屬於這一類,就造罪業。我們再看下面這句:

  【願人有失。毀人成功。危人自安。減人自益。】

  這四句是有相關。『願人有失』,「失」就是過失,「願」就是希望,「希望別人有過失」。希望找到別人的過失,這個存心就不好,我們要避免,不要有這樣的念頭。我們都希望大家都沒有過失,那多好!不要存心希望別人他有過失,希望他犯錯,這個存心就不良,不好,造罪業。我們中國傳統文化原則就是尊重人,這個禮就是尊重人,在我們祖宗傳統是以禮樂治天下,聖人制禮作樂,禮樂治天下。禮樂不能推行,才要用刑罰,定法律。禮樂行不通,才要定刑罰來約束人民。如果禮樂行得通,不需要刑罰。實在講也不需要警察、不需要軍隊,天下太平。禮就是把人當人看,尊重人;法就是不把人當人看,不尊重人。跟外國人學就是都把人先把他認定這個人有犯罪的嫌疑,先認定這一條,人人都有犯罪的嫌疑,人人都是嫌犯。我們中國這個禮就是人人都是好人,人之初,性本善,都是好人。這觀點上不一樣。

  像現在坐飛機你就可以感覺得到,全身摸來摸去的,我出家人也沒什麼好摸的,一直摸,又這麼老了,我東西統統掏光了,還在摸。這是什麼?跟外國人學的,好像人人都是恐怖分子,都有恐怖分子的嫌疑,是不是這個意思,這個叫法治,大家懂嗎?法治就是不把人當人看,把你看作人人都是犯人,都是嫌犯。你到美國去也是這樣,一直搜身、一直搜身,這個意思就是人人都有恐怖分子的嫌疑,是不是這樣。這個是什麼?法治跟禮治它不同點就在這裡。你定法定得愈嚴格,是不是這些犯法的人就少了?不見得減少。實在講,還是要依聖賢的才正確,去教化人心才是根本。所以,實在講,我實在是(說真話)不太喜歡坐飛機,每次坐飛機都是要當嫌犯。你說坐飛機不如坐動車,雖然時間久一點,不要被搜來搜去的,搜身。所以我建議大家,可以不坐飛機盡量不要坐,因為坐飛機你會覺得就是犯人,就是嫌犯。你看進監獄裡面全部要搜光光,對不對?坐飛機就像進監獄一樣。這個就是「願人有失」,希望人有過失,存這個心就不好,司命就會記過。

  『毀人成功』,「怕別人成功,百般破壞。」毀壞別人,怕別人事情做成功了,百般的去障礙,這個也是一個嫉妒心,也是嫉妒心,他不希望看到別人事情做成功。我們也要改這個心態,我們總希望大家做事都能做成功是最好的,不要做失敗了。做失敗了,他難過,我們也替他難過;他做成功了,我們樂觀其成。

  『危人自安,減人自益』,就是「使別人陷於危險境地」,陷別人於危險之地,而自己得到安全,求自己得安穩,不惜讓別人去面臨危險之地,這個也是自私自利。「減人自益」,「扣減別人財物,增加自己利益」,就損減了,減少別人的財物,來增加自己的利益。我們再看下面:

  【以惡易好。以私廢公。】

  『惡』就是比較不好的,「用自己不好的,換取別人好的」,譬如說一些物品、財物,「以惡易好」。『以私廢公』,「為了圖謀私利,不惜妨害公益」,因私廢棄公事。我們一定要調整這些心態,因為我們凡夫總是難免有自私自利這種心態,所以當面臨公私的時候,往往「以私廢公」,自己私人比較重要,公家的他就不管了,這個是自私自利。應該先公後私,先人後己,應該這樣才對,不能以私廢公,公家的事先做,做好了再辦私事。

  【竊人之能。蔽人之善。】

  『竊』就是偷竊。偷竊別人的技能,譬如說作品、設計圖案、專利品等等,這些人家的作品,現在這條有法律保護,智慧財產權。「竊人之能」,別人的東西沒有經過他同意,我們不能把它竊取過來佔為己有,這犯了偷盜戒。佛經也不能把它弄個版權所有,翻印必究,這個也不可以。佛經版權是誰的?釋迦牟尼佛的,著作權是他的。著作權是他的,釋迦牟尼佛有沒有賣版權給你,賣多少錢給你?怎麼可以去偷竊佛的經典,這個就不可以,犯了偷盜戒。這些佛經、古書,著作人都不在了,所以不存在著作權這個問題。現在印這個書的版權,我有去問過,去問過一些法律顧問,它的版權是製版權。譬如說這個書他花錢去請人打字、排版、編目錄,這個版權是他的。在台灣的法律,這個製版權,著作權是沒有,製版權是法律保護十年,十年之後它就沒有了。十年之內他有製版權,如果你要印他製版的書籍,必須經過他同意,不然他可以去告你。這一條,如果製版權他寫上「版權所有,翻印必究」,我們就要去查一查,他版權過了期限沒有,如果過了期限,也就不需要去問他同意,因為他期限過了,法律保護只有十年;如果沒有超過十年,他就可以去告你。

  在二OO一年,十幾年前我們開始印《龍藏》,在台灣就兩家出版社互相告,因為一家出版社《龍藏》是它製版的;這家去給它買一套,照它那個樣子來照相,所以打官司打了好幾年。這個問題就是它這家製版沒有超過十年,所以它可以去告它。後來我們印我就找這個印刷廠,我就問他這些都問清楚,他說我們自己重新來排版,重新修版,重新編目錄,就不歸他們,版是我們自己做的。我們做的版我們公開授權,別人拿去印我們不會去追究的,歡迎大家去翻印。所以,我們也不要「竊人之能」,他做的我們還是尊重他,經過他同意,或者他要多少錢給他,你要用他的版。如果不用他的版,自己去排版,著作權是沒有,《乾隆大藏經》著作權是乾隆皇帝,那個沒有。這一條,現在設計的專利品這些東西,我們也不要去竊取別人的。我們老和尚就是教我們一個,人家不同意就不用,自己另外去設計。『蔽人之善』,別人有優點、善事,把它掩蔽、遮掩起來,這個也不好。

  【形人之醜。訐人之私。】

  『形人之醜』就是「宣揚別人的醜事」,公開去宣揚,報章雜誌去登。『訐人之私』就是「指摘別人的陰私祕密」,現在講隱私,別人的私事。這個都是很不好的事情,但是在社會上的確有人專門要去「形人之醜,訐人之私」,特別那些雜誌類的,還有一些媒體、雜誌類的,這個也不好。我們跟上面這一句要調轉過來,要形人之善,蔽人之醜,這樣就對了。蔽是掩蔽,別人的醜事給他遮掩一下,他有善事給他公開,讚歎他的善事,別人有一些隱私,不好的祕密,不要去給他揭發。這個在《菜根譚》裡面有句話,你看見深淵的魚就不吉利、不吉祥,深淵就是很深的水潭,你看到最裡面那個很隱密的魚就不吉祥。這個事情就是形容,你知道別人那些隱私祕密,那都不好;知道了,不要去說,不要去揭發。揭發人家那些,自己缺德,損自己的福,自己造罪業。

  這節時間到了,我們先學到這句,就是「形人之醜,訐人之私」。下面,我們下午再繼續來學習。

  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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