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載

選擇影音主機
  • 視頻點播
  • 音頻點播
【請點選播放集數】

      滑鼠左鍵雙擊講演稿內容切換豎橫排 文字檔下載:docpdf    
 

五戒相經箋要  悟道法師主講  (第六十集)  2010/5/26  中國山東省海島金山寺  檔名:WD11-003-0060

  《五戒相經箋要》。佛陀教育網路學院的同學,大家好,阿彌陀佛!我們上一次與大家學習到《五戒相經箋要》第五條戒,酒戒。酒戒這條經文,我們也學習到最後一段經文,下面還有弘一大師的《補釋》。我們上一次學習到最後一段經文蕅益大師的《箋》,後面有弘一大師的《補釋》,還有廣化老法師引用經典的註解。

  我們今天還是再把最後一段經文,以及蕅益祖師的《箋》,我們再念一遍,再重複複習一次。「佛種種訶責飲酒過失已,告諸比丘:優婆塞不得飲酒者,有二種:穀酒、木酒。木酒者,或用根、莖、葉、華、果,用種種子、諸藥草雜作酒,酒色、酒香、酒味、飲能醉人,是名為酒。若優婆塞嘗咽者,亦名為飲犯罪。若飲穀酒,咽咽犯罪;若飲酢酒,隨咽咽犯;若飲甜酒,隨咽咽犯;若噉麴能醉者,隨咽咽犯;若噉滴糟,隨咽咽犯;若飲酒澱,隨咽咽犯;若飲似酒酒色、酒香,酒味,能令人醉者,隨咽咽犯。若但作酒色,無酒香,無酒味,不能醉人,及餘,飲皆不犯。」經文到這個地方算是圓滿了。經文從一開頭「聞如是」,一直到這裡,這部《五戒相經》,佛就講圓滿了。在這一段經文裡面,也可以把它看作是流通分。因為這一段經文,「佛種種訶責飲酒過失已」,就是以上講飲酒種種的過失,「已」就是講完了;然後,「告諸比丘」,就制訂酒這條戒。這一段在《五戒相經》裡面,就是最後一條戒、最後一段經文,到這裡是圓滿了。

  我們再把蕅益祖師的《箋》,我們也再念一遍。《箋》:「醋,謂味酸也,但是飲之能醉,不論味酸味甜,皆悉犯罪。麴者,作酒之藥。滴糟者,即今燒酒。酒澱者,澱酒之滓垽。似酒者,果漿等變熟之後,亦能醉人。此酒戒但是遮罪,為防過故,與前四根本戒同制。三緣成犯:一、是酒,謂飲之醉人;二、酒想,謂知是酒,或酒和合;三、入口咽咽,結可悔罪也。若食中不知有酒,或酒煮物,已失酒性,不能醉人者,並皆無犯。」這一段《箋》我們上一次都跟大家學習過了,祖師這一段就是來給我們解釋上面最後一段的經文。這是講到酒,喝了能夠醉人的,都不可以喝。沒有酒香,沒有酒味,經文「但作酒色」,就是看起來是有酒的顏色,但是它沒有酒的香氣,也沒有酒的味道,喝了不會醉人的,「及餘」就是包括其他的,雖然做的顏色像酒一樣,但是它沒有酒味、酒香,喝了不能醉人,這個喝都不犯。就像現在很多葡萄汁,做的跟葡萄酒一樣,那個喝了不會醉的,但是你看它那個顏色跟葡萄酒是一模一樣的。特別我們在素食餐廳,現在很多用這種來招待賓客。總的原則,不管你用什麼材料去做的,用五榖雜糧或者用水果,或者用藥草,凡是有酒味、酒香,喝了能夠醉人,這個都不能喝,喝了就犯戒。

  祖師在此地給我們講,酒戒是遮罪,是為了預防過失的緣故,所以跟前面四條根本戒同時制訂。這個酒戒,三種因緣具足就成立犯戒的條件。第一種因緣是「是酒」,就是這個的確是酒,「飲之醉人」,喝了人會醉的,就是你喝的這個的確是酒,這是第一個條件。第二個條件是「酒想」,酒想就是你也知道那個是酒,或者我們煮一些東西是酒去和合的,我們也知道那個有加酒,這個叫酒想,就是你知道那個是酒,這個是第二個條件。第三個條件,「入口咽咽,結可悔罪」。咽就是吞下去,酒一口一口的吞下去,這個叫咽咽。你喝下去了,就結成可悔罪。因為酒戒這條戒沒有不可悔的,前面四條戒是性戒,才有不可悔罪。酒這條戒因為它是屬於遮戒,遮就是預防,酒本身沒有罪過的,是因為它喝了人會醉,人醉了之後就會做錯事,預防你做錯事情,所以佛制這條戒。

  下面祖師也給我們講一個開緣,「若食中不知有酒」,就是我們在吃的當中不知道有加酒;「或酒煮物,已失酒性」,一般我們做菜作料酒,煮的酒性已經沒有了,喝了、吃了人也不會醉,「並皆無犯」,這個就是開緣,這個就是沒有犯戒,這個不犯戒,因為你不知道那個有酒。所以若食中不知有酒,就是三緣成犯(這三緣就是三種條件),這三種條件就缺了第二條這個條件,所以不犯戒。第二條是酒想,酒想就是你知道那個是酒,也知道那個有加酒進去。食中不知,不知就是他不知道,不知道就沒有第二個條件(酒想這個條件),沒有這個條件,他喝了不犯戒,要這三個條件具足,才構成可悔罪。所以祖師在此地給我們講,「不知有酒,或酒煮物,已失酒性,不能醉人者,並皆無犯」,這個都不犯戒。

  我們下面再來看弘一大師的《補》,弘一大師《補釋》裡面有兩個字:

  補【滴糟。麗藏本作酒糟。】

  『麗』就是高麗,《高麗大藏經》,高麗就是韓國,韓國出版的大藏經叫《高麗藏》,這個地方講《麗藏本》。在《高麗大藏經》裡面,《五戒相經》這個經文,它那個字是『酒糟』,我們這裡這個版本叫『滴糟』,這個地方弘一大師給我們列出來。列出來,我們看了《麗藏本》就比較容易明白,「酒糟」大家都知道,釀酒剩下來那個渣。以前我們小時候,特別在冬天,家裡都會釀一些酒,剩下來這些酒糟,有的是紅的,那個都拿來燉補(燉補湯),或者做糯米這一類的來吃,酒味都相當之濃。這個是舉出版本不一樣,經文的字有這個差別,弘一大師給我們列出來。

  補【大律亦爾。】

  《大律》就是在《比丘律》裡面也是作酒糟。作酒糟,我們一般人就比較容易聽得懂。下面這個《補》:

  補【似酒酒色。麗藏本似字下無酒字。大律亦爾。】

  我們看到前面經文有「似酒酒色」,在《高麗大藏經》這個本子裡面,《高麗大藏經》的《五戒相經》裡面,它這個似下面沒有加一個酒,我們這裡的經文是「似酒酒色」多一個酒字。在《高麗大藏經》這個本子,它只有「似酒色」,似是相似,跟酒的顏色很相似。『大律亦爾』,《大律》就是在《比丘律》,也是「似酒色」,沒有多一個酒,這裡給我們列出來。

  我們再看廣化老法師的註解。後面還有弘一大師的《補釋》。我把每一段《註》念一遍:「《沙曷比丘功德經》云:時國人民及四眾弟子,中有疑言:娑伽陀比丘已得阿羅漢果,何以復醉臥倒?佛為說其功德云:阿羅漢不復饑渴,用三事故,現醉臥耳:一者,佛欲開化菩薩;二者,不欲逆布施家意;三者,恐諸弟子未得道者,飲酒多失故,以此制戒檢之。娑伽陀比丘雖飲酒是為不醉。」這一段是廣化老法師再給我們引用經典補充出來,這個在《箋》裡面,還有弘一大師的《補釋》裡面沒有引用出來。廣老引用這一段也是很有必要的,因為我們讀到前面的經文,佛為什麼制這條酒戒?就是莎伽陀尊者(就是周利槃陀伽),他已經證得阿羅漢果了,去降伏惡龍。大家都很感謝他,幫他們地方上除掉災害,大家輪流請吃飯,當中有一個貧女人,拿酥乳糜來供養他。酥乳糜的性質很寒涼,這個貧女覺得給尊者吃酥乳糜,恐怕他會受寒,所以倒了一杯酒給他暖胃,給他中和這個寒性,就是這個酒喝下去,讓他身體發熱。結果莎伽陀喝了之後,在一個寺院門口就醉倒在地,不省人事了。佛到那邊經過,看到這個樣子,召集比丘來說明酒的過失,制訂這條酒戒,是這個因緣發起的。

  我們學習到這段經文,難免大家會有這個疑問,莎伽陀尊者已經證阿羅漢果了,難道他就喝那一碗酒,他就醉得不省人事?這個問題,在當時就有人提出這個疑問,這個疑問是在《沙曷比丘功德經》裡面的。在《沙曷比丘功德經》裡面有一段經文講:「時國人民及四眾弟子,中有疑言」,時國就是莎伽陀尊者去降伏惡龍,在支提國跋陀羅婆提邑,我們簡單講支提國,時國就是指這個國家。當時的人民以及四眾弟子,在家出家四眾弟子,當中有人有疑問,就發言請問釋迦牟尼佛。莎伽陀比丘已經得阿羅漢果,「何以復醉臥倒」,他已經證阿羅漢,他怎麼喝了那一碗酒還會醉,倒在地上不省人事?提出這麼一個問題。「佛為說其功德云」,佛就為發問的人,為他說這個功德;「阿羅漢不復饑渴」,證阿羅漢的人,他口也不渴,肚子也不餓。阿羅漢喝酒,實在講對他沒有影響,就喝毒藥對他來講也沒有影響。為什麼他會作這樣的示現?「用三事故,現醉臥耳」,就是為了三樁事情,所以莎伽陀尊者他是示現醉了,臥倒在地,就是為了三樁事情。

  第一個,「佛欲開化菩薩」。第一個用意就是為了讓佛來制這個戒,來開化菩薩。這個菩薩,是我們一般初發心的菩薩。在《發起菩薩殊勝志樂經》講,初業菩薩,就是初發心的,不是慧行菩薩,慧行菩薩是明心見性的。比如說現在大家去受了三壇大戒,或者我們在家同學受了菩薩戒,那你就是菩薩了,但是我們是初發心的菩薩。初發心的菩薩,你還沒有證得聖果,那你喝了酒肯定會醉的。所以為了讓佛來開化菩薩,制這個戒,所以他作這樣的示現。

  「二者,不欲逆布施家意」。第二個用意就是這個貧女人,她也是誠心誠意的要來布施供養,不逆就是不違背她的意願,也就是要滿她的願,她好心好意來供養。特別對初學的人,接受他的好意布施供養,這樣接引他入佛門學佛就比較容易了。如果不接受,不跟他結這個緣,他可能就不願意來學佛。這個是不欲逆布施家意,就是不讓布施這個施主失望,所以接受她的供養,連酒都喝了,這個是第二個用意。

  第三個,「恐諸弟子未得道者,飲酒多失故」。第三個用意,就是為什麼作這樣的示現?跟佛學的學生很多,有的得道,有的還沒得道。莎伽陀得道了,當然他沒問題,他喝再多的酒,他也不會醉。就像濟公活佛一樣,喝燒酒、吃狗肉,酒肉穿腸過,佛祖心頭坐,他沒有影響,因為他已經證阿羅漢,阿羅漢有神通。但是還沒有得道的弟子,如果學他那個樣子,我們也去學他喝燒酒、吃狗肉,那可就造罪業了。所以他是恐怕還沒有得道的弟子也學他去喝酒,那就害了他。所以莎伽陀尊者示現醉倒在地,醜態百出,這是示現的。因為以上這三個緣故,所以佛制這個戒來約束。

  最後佛講,「莎伽陀比丘雖飲酒,是為不醉。」莎伽陀比丘雖然飲酒,但是他根本就沒醉。他沒醉,他裝醉。你看,那一條惡龍,他都能去降伏了,那一碗酒還能讓他醉倒嗎?所以他這個是表演的、示現的,為了這三樁事情,表演喝醉酒、臥倒在地,讓佛來制這條戒,讓還沒有得道的弟子,不會因為喝酒去做出一些錯誤的事情。這一段是引用《沙曷比丘功德經》。有這部經這段經文來做一個補充註解,我們就知道,前面這個經文我們讀到的莎伽陀尊者,他是示現的。

  下面廣化老法師也再引用《正法念處經》,因為喝酒或者勸人喝酒,墮到地獄裡面的經文,他節錄了五段。在《正法念處經》第七卷,「述苦獄有十六段」,述就是講述,講述很苦的地獄有十六段。他節錄了五段經文,我們把這五段經文念一念。

  「一、大吼處:生前以酒與齋戒人飲,破人齋戒。死入此獄飲熱鐵缽中之沸白臘汁,灼傷口舌,大聲叫吼,獄卒聞聲瞋怒倍之,逼飲燒死;又活受苦,無量億歲。設得人身,愚痴善忘,貧窮下賤,求財不得,患病即死。」這個是第一段。第一段這個地獄叫大吼處,吼,大聲叫吼。為什麼墮到這個地獄?「生前以酒與齋戒人飲,破人齋戒」,造了這個惡因。就是在人間的時候,他以酒給齋戒的人喝,這個人持齋戒,勸齋戒的人喝酒,破人家的齋戒。造這個惡因,「死入此獄」,死了之後就墮到這個地獄,「飲熱鐵缽中之沸白臘汁」,熱鐵當中燒開的白臘汁。那個喝下去,「灼傷口舌」,燒開的白臘汁喝下去,口跟舌都灼傷了。灼傷,他就痛苦,大聲的叫吼,所以叫大吼處。在地獄裡面,獄卒聽到這個罪人的大聲叫吼,他更生氣,「瞋怒倍之」,更生氣;又再「逼飲燒死」,逼他繼續再喝,死了一下子又活過來,又再受這個苦。要受多久?「無量億歲」,這個時間太長了。「設得人身」,這個地獄的罪受滿了再到人間來得到人身,得到人身還有餘報。這個餘報就是「愚痴善忘」,愚痴沒智慧,記憶力很不好;「貧窮下賤」,住的地方也很不好,很窮,很賤;「求財不得」,也賺不到錢,得不到錢財;「患病即死」,有病就死了。這個是地獄罪受滿到人間來,還有這個餘報。

  「二、普聲處:以酒與初受戒人飲。死至此獄受杵築苦,罪人痛吼聲,普遍滿地獄。近地獄處者,彼吼聲出,一切消盡,受苦無量。幸得人身,生在曠野少水國土之處,貧乏飢渴。」普聲處,造這個惡因就是在陽間、在人間用酒給初受戒的人飲,就是剛剛受了戒的人喝。「死至此獄受杵築苦,罪人痛吼聲,普遍滿地獄。近地獄處者,彼吼聲出,一切消盡,受苦無量。」杵築苦,在江老師的《地獄變相圖》,就是好像在舂米那個杵,受這個罪報;受這個罪報,罪人痛苦就大叫。他這個大叫跟前面那個大吼有一些不同,他這個是普遍,這個聲音都遍滿整個地獄。近地獄處者,彼吼聲出,一切消盡,受苦無量。在這個地獄受的苦也是死了又生、生了又死,受的時間很長,受無量苦,無法用言語來形容。「幸得人身」,如果生到人間來,地獄罪報受完了生到人間來,會生在曠野少水國土之處,生在空曠的地方,缺少水源,就是沒水喝這種國家地區。另外就是「貧乏飢渴」,貧乏就是很窮,飢就是沒得吃,渴就是沒有水可以喝的,生長在這樣的一個地區。這是地獄罪受滿了,再生到人間來,生到那樣的地區,這個是餘報。

  「三、髮火流處:於五戒人前,說酒功德,勸令飲酒。死入此獄,受雨火燒煮,炎燃頭髮,乃至腳足;復有熱炎鐵狗噉食其足,炎嘴鐵鷲破其骷髏,飲其腦漿,熱鐵野干食其身肉。如是常食常燒,死已又活,受苦無量。設得為人,生於無酒之處,一切資具無色無味,不知色味。」這個是第三種,髮火流處。造這個業因是在受五戒的人前面,對他說明酒的功德,就是喝酒有什麼好處,勸這個受五戒的人要喝酒。受五戒的人聽了就接受,喝酒、破戒了,造了這個惡因,死了就墮到這個地獄。「受雨火燒煮」,火像下雨一樣,像下雨那樣的火燒跟煮。「炎燃頭髮」,就是上面掉下來像下雨一樣,但是那個不是雨水是火,就燒到他的頭髮,從頭燒到腳底。另外還有「熱炎鐵狗噉食其足」,這個熱就是很炎熱的,那個狗是鐵的,鐵狗。這個在《地藏經》我們都讀過,鐵狗、鐵馬、鐵牛,來咬他的腳。還有「炎嘴鐵鷲」,這是一種鳥,炎就是很熱的,這種鐵鳥「破其骷髏」,破其骷髏就是啄破他的頭顱,頭把他咬破,「飲其腦漿」,就吸他頭裡面的腦漿。另外還有「熱鐵野干食其身肉」,熱鐵野干吃他身體的肉。「如是常食常燒,死已又活,受苦無量」,這樣常常被吃被燒,死了又活過來、活了又死過去,這樣輾轉受苦無量。這是在地獄受苦的情況。「設得為人,生於無酒之處」,如果到人間來,生長在沒有酒的地方。「一切資具無色無味,不知色味」,就是他使用的,他也不知道什麼顏色、什麼味道。這個是到人間的餘報。

  「四、殺殺處:以酒灌人令醉行婬,即酒姦。死後至此處受熱炎鐵鉤鉤彼下陰處,死已又活,走至他嶮岸處,被鐵鳥獸爪身分散噉食,死已又生,受無量苦。設得為人,貧窮困苦,身體惡色,面貌醜陋,犯王國法,繫獄而死。」這個是第四個地獄,這個地獄叫殺殺處。業因是「以酒灌人令醉行婬,即酒姦」。這個就是用酒把人給灌醉了,灌醉再行邪婬,這個就是酒姦。造了這個惡因,「死後至此處受熱炎鐵鉤鉤彼下陰,死已又活」,死了又活、活了又死。走到嶮岸處,就是走到很危險的一個地方,會被這些鐵鳥、鐵獸,牠的鐵爪把他的身體分散,抓成一塊一塊,然後就吃了。「死已又生」,死了不是一次就完了,死了又生、生了又死,生了又再繼續受這個苦,所以受無量苦。「設得為人,貧窮困苦,身體惡色」,地獄罪受滿了,到人間來也是貧窮困苦,身體的顏色都不好看,很難看,面貌醜陋。「犯王國法,繫獄而死」,常常去違犯國法,違犯國法就會遭遇到被關在牢獄,死在牢獄裡面,這個也是很可怕的。

  我們再看,「五、劍林處:以酒令行人飲醉林中,被劫奪財物,或謀殺之。死墮此處,為炎火石雨下,打燒劈死。復為熱沸河之熱血洋水、熱銅汁、熱白臘汁,燒煮罪人。獄卒以炎刀枷斫打爛死,乃至業盡。設得為人,貧窮慳貪,多瞋多妒,而色似墨醜。」這是第五種地獄,劍林處,這個是我們現在講謀財害命的。也是用酒讓這個行人喝醉了,喝醉把他拖到林中、樹林當中,把他的財物奪走了。「或謀殺之」,把他財物奪走,或者再加以把他殺死,殺死在這個樹林裡面。這個就是用酒把人灌醉,謀財害命,把他丟在樹林裡面。造這樣的惡因,「死墮此處」,墮到劍林處。「為炎火石雨下,打燒劈死」,炎火就是火很炎熱的,一塊一塊石頭都燒得很熱,像下雨一樣,石頭下來就被打、被燒、被劈死了。「復為熱沸河之熱血洋水、熱銅汁」,還有熱沸河的熱血洋水、熱銅汁、熱白臘汁,燒煮罪人。「獄卒以炎刀枷斫打爛死」,這個獄卒再加以炎刀,還有枷斫用打的,打得身體都爛了,死了,受這樣的苦,這種地獄叫劍林處。這個就是根據生前造的業因,感應到死了之後受這種地獄的苦報。「設得為人」,就是地獄的罪報受盡了,從地獄出來,到人間來做人。到人間的餘報是「貧窮慳貪,多瞋多妒」,他的性情就是很窮又很慳貪,慳就是慳吝,他自己有的一點都不肯布施;貪,他沒有的一心一意想得到。而且脾氣特別不好,多瞋,脾氣很不好;多妒,就是很嫉妒,嫉妒心特別嚴重。「而色似墨醜」,顏色像黑墨一樣,像墨汁,黑黑的,很醜陋。這個是劍林處。以上五大段是廣老節錄《正法念處經》,苦獄十六段,節錄了五段,這個跟酒有關係的。

  我們再看下面的《註》。「南山律祖云:飲酒,有人於下加辛肴者(五辛:蔥、韭、蒜、薤、興渠等),正文無此。然既受淨戒,焉噉膻臭,理不可也。因此五辛,生食增恚,熟食發婬故。今按吸毒,亦應不可。」廣化老法師引用南山律祖說飲酒,有人在飲酒這條戒下面再加五辛。五辛我們一般講,蔥、蒜、韭菜、興渠這一類的,等就是有腥味的。「正文無此」,正文就是《五戒相經》這個經文沒有。雖然沒有,「然既受淨戒,焉噉膻臭」,就是五辛吃的味道很臭。「理不可也」,因為五辛味道不好,生吃會增長瞋恚,煮熟了吃會發婬,這個是佛在《楞嚴經》講的。所以我們建議來參加三時繫念的同修不要吃五辛,因為五辛大家吃了很多走進來,那些天仙善神都跑掉了,被熏跑了;那些惡神惡鬼就跟進來了,什麼酒鬼、什麼鬼都來了,會弄得壇場大家不得安寧。所以現在我就規定,吃五辛的、喝酒不可以進來壇場。你吃了這個東西,就不要來壇場參加法會,不要在現場。要進來,要先聞一聞他嘴巴的味道,人聞了都受不了,神怎麼會受得了?所以現在我們繫念法會有這個規定,你不做法會的時候,你到其他地方去吃就不影響佛事的進行。這點也要特別注意。

  「今按吸毒,亦應不可」。吸毒,就是現在嗎啡,以前是抽鴉片。現在毒品種類也非常多,現在所有的毒品,會麻醉人的,會讓人家神智不清的,像現在不知道大陸有沒有這種搖頭丸?有沒有?有沒有聽說過搖頭丸?這個有也是很不好,我以為沒有,就比台灣好。台灣很多年輕人,他們都去學西洋的搖滾樂、去跳舞,跳舞,那個頭要搖。那不會搖,不會搖怎麼辦?就吃搖頭丸,自動就搖了。所以在台灣,那個叫搖頭丸,很多年輕人買那些去吃,吃到最後就中毒了,肝硬化了。還有吸食強力膠的,這個大陸有沒有?強力膠就是我們黏東西那個膠,他那個就是擠一點,然後放在塑膠袋裡面揉一揉,他就吸那個氣,吸了之後他就飄飄若仙。吸了沒多久就死了,肝硬化,中毒死了。這些都不可以的,要嚴格禁止。所以這個是從酒這條戒衍生出來的。所以今按吸毒,亦應不可,現在吸毒也不可以。

  我們再看下面的《註》。「經云:飲酒有三十六失,且易令後代子孫愚笨。如詩仙李白及田園詩人陶淵明,皆好飲酒而其子皆不成器。現今醫學證明,酒精會影響精子,令子孫愚笨,我本身也看了很多這種例子。又有人說戒酒不容易,其實是沒下決心而已。我可以告訴大家戒酒的親身經驗:以前我愛喝酒,若論酒量不大也不小,一兩瓶高梁酒喝下去,臉不紅、神不亂」。廣老酒量不小,兩瓶高梁下去,臉不紅、神不亂。「後來在大陸要離開家鄉時,母親很擔心我這個愛喝酒的毛病,她說:我剁一隻小指頭給你,以後你看到這隻小指頭,就要想到母親,不要喝酒,好不好?我急忙說:不要不要,我改便是!但是後來當兵仍未改掉。有一次和工兵連連長去喝酒,回到寢室後吐了滿地,吵的別人一夜沒睡。清醒後看著滿地穢物,心中很後悔,便下定決心,說了一句:我從此不再喝酒!此後便未再沾一滴酒。由此可知,戒酒不難,有沒有下決心而已。」這是廣化老法師自己親身的一個戒酒的經驗,的確我們要戒,是要下決心的。我們修行,第一個就是要修這個戒,一些不好的行為、思想、生活習慣,要把它戒除掉,這樣心才能得定,有了定才能開智慧,戒定慧三學。我們接著再看弘一大師《補釋》:

  補【若教他飲酒者。咽咽二俱結罪。咽咽結罪者。隨一咽結一罪。多咽結多罪。】

  這個就是教別人喝酒。『咽咽二俱結罪』,這個罪就是你吞一口就結一個罪,吞兩口就結兩個罪,多吞就多結,也就是說喝得愈多罪就愈重。再看下面一段:

  補【宋。靈芝律師云。此方多有糟藏之物。氣味全在。猶能醉人。世多貪噉。最難節約。想西竺本無。故教所不制。準前糟。麴。足為明例。有道高士幸宜從急。】

  這個是宋朝靈芝律師也給我們講,這個地方『有糟藏之物,氣味全在』,還是會醉人的,這個就是釀酒剩下來這些渣。『世多貪噉』,世間人都很喜歡吃這個,就是很難節制。『想西竺本無』,「西竺」就是印度,印度可能他們沒有這些東西,所以在佛當時就沒有制訂這個戒。但是在我們中國有這個東西,因為它的性質跟酒一樣的。所以,準前酒糟,或者是大麴,可以製酒的,吃了會醉人的,以這個為一個例子。『有道高士幸宜從急』,有道德的這些高人志士,應該要趕快戒除。

  犯戒三個要件,第一個是酒,第二個是酒想,第三、入口咽咽結可悔罪,這個酒是可以懺悔的。在《補》裡面有「境想」、「開緣」,後面弘一大師還有給我們列出「辨相表解」。今天時間到了,我們先學習到這裡。後面這個表解,我們下一次再跟大家一起來學習。謝謝大家收看,祝大家法喜充滿,阿彌陀佛。

  

  

#