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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戒相經箋要  悟道法師主講  (第五十九集)  2010/5/19  中國山東省海島金山寺  檔名:WD11-003-0059

  《五戒相經箋要》。佛陀教育網路學院的同學,大家好,阿彌陀佛!我們上一次與大家學習到五戒第五條,酒戒。

  酒戒一開始,佛就給我們講一個公案,這個公案是發生在釋迦牟尼佛那個時代,有一個國家叫支提國,跋陀羅婆提邑這個地方有一條惡龍。在牠住的地方,周圍這些人畜都不能夠去接近牠,這個惡龍凶暴非常;秋收的時候,五穀雜糧都遭受牠的破壞。我們從經典上看到,龍能夠呼風喚雨,因此惡龍傷害這些五穀雜糧、傷害人畜,連天上飛的鳥都飛不過牠那個地方。在陸地上的動物、人,都不能夠去靠近,如果去接近必定為牠所害。等於是惡龍在這個地方,給這個地方上的人、畜造成了重大的危害。有一天,莎伽陀尊者托缽遊化到這個地方來。莎伽陀就是我們念《彌陀經》講的周利槃陀伽,經典翻譯的法師不同一個人,採用的譯音也不同,所以莎伽陀就是周利槃陀伽。他已經證得阿羅漢,是一位證得阿羅漢果的聖人,他走到這個地方去降伏惡龍。示現種種神通與惡龍鬥法,惡龍也示現種種神通,但是鬥不過阿羅漢,最後牠就皈依三寶,不再危害這個地方。因此,莎伽陀尊者的名聲也就在這個國家普遍被傳開了,大家都請他吃飯。上一次我們就學習到這一段。

  莎伽陀尊者降伏這條惡龍,幫這個國家解除了這個災患,因此他的名聲流布,很多人就傳請,傳就是傳遞,就是輪流供齋請他吃飯。有一次,有一個貧窮的女人,她也是信敬長老莎伽陀。出家人托缽應供,富有的人請客也要去,貧窮人家請也要去,都是平等的應供。這個貧女人也要辦一個齋,請莎伽陀尊者,莎伽陀尊者也默然接受了。這個貧女人就準備,她辦就是準備,準備酥乳糜,乳酪這一類的食品,做成像粥一樣。莎伽陀尊者接受,吃了。這個貧女人就想,沙門所吃的是酥乳糜,酥乳糜的性質比較寒冷,怕他吃了胃腸會發冷。所以經文講「或當冷發」,或許他會感到有寒涼之氣。她想到這裡,就趕快去取似水色酒,就是拿這個酒跟水一樣,沒有酒色,給他吃了,給他喝。等於說拿這個酒給他暖暖胃,他吃了酥乳糜,怕他胃寒,就趕快拿酒再給他喝下去,讓他暖暖胃,中和一下。這個貧女人就拿給他喝了,看起來就像開水一樣,沒有酒色,沒有酒香,他以為是開水,莎伽陀也沒有看,一下就一碗整個喝下去了。喝下去,再為這個貧女人說法。這是佛陀規定,佛弟子接受在家居士供齋,吃過飯要給他說法,就是問他有沒有什麼問題;如果沒有問題,也要主動給他說幾句佛法。這個是在家居士供養出家人,財供養,出家人接受財供養,要回饋法供養,要供養居士他們佛法。所以吃過齋、喝過酒,然後就為她說法,說完他就離開了,便去。

  走到一個寺院前面的時候,那個酒就開始發作了。那個酒後作力很強,走近寺門旁邊,莎伽陀尊者就醉倒在地,醉了。醉了之後,僧伽黎衣,他的袈裟、濾水囊、缽、杖、油囊、革屣、鍼筒,各在一處。在印度當時,出家人生活方式都是托缽的,隨身要攜帶十八種東西,修頭陀行的帶十八種東西。在那個寺院旁邊他就醉倒了,身上所帶的東西散落在地上,衣服在一處,醉倒不省人事,所有的東西都掉了滿地。身體在一個地方,衣在一個地方,這些東西都各在一個地方,散落滿地,散落在地上。「醉無所覺」,就是醉了,一點感覺都沒有。這個時候佛看到了,我們看經文:

  經【爾時佛與阿難。】

  在《箋要》小字裡面註解:

  箋【此云歡喜。佛之堂弟。佛成道時生。為佛侍者。又翻慶喜。又翻無染。】

  這個是介紹阿難。

  經【遊行到是處。佛見是比丘。知而故問。阿難。此是何人。答言。世尊。此是長老莎伽陀。佛即語阿難。是處為我敷坐床。辦水。集僧。阿難受教。即敷坐床。辦水。集僧已。往白佛言。世尊。我已敷床。辦水。集僧。佛自知時。佛即洗足坐。問諸比丘。曾見聞有龍。名菴婆羅提陀。兇暴惡害。先無有人到其住處。象。馬。牛。羊。驢。騾。驝駝。無能到者。乃至諸鳥。無敢過上。秋穀熟時。破滅諸穀。善男子莎伽陀。能折伏令善。今諸人及鳥獸得到泉上。是時眾中。有見者言見。世尊。聞者言聞。世尊。佛語比丘。於汝意云何。此善男子莎伽陀。今能折伏蝦蟆不。答言。不能。世尊。佛言。聖人飲酒。尚如是失。何況俗凡夫。如是過罪。若過是罪。皆由飲酒故。從今日。若言我是佛弟子者。不得飲酒。乃至小草頭一滴。亦不得飲。】

  這一個大段就是莎伽陀尊者喝了這個酒醉倒在地,東西散落各處,剛好佛與阿難也是遊行到這個地方來,被佛看到了。『佛見是比丘』,佛看到,佛是明知故問,知道是怎麼一回事,佛是明知故問,就問阿難說:這個是什麼人?阿難就回答:世尊,此是長老莎伽陀。就是佛問阿難,現在倒在地上這個是誰?阿難回答之後,『佛即語阿難』,就是告訴阿難尊者,『是處為我敷坐床,辦水,集僧』。他說:你就在這個地方幫我鋪一個坐床,就是我們現在講一個坐墊,打坐的地方,然後準備一盆水,召集這些僧眾,在附近的僧眾都召集過來。『阿難受教,即敷坐床,辦水、集僧已』。阿難就接受佛的教誨,馬上就去辦這些事情,把坐床(坐的地方)準備好,水也辦好了,僧眾也都召集到這個地方了。『往白佛言:世尊,我已敷床、辦水、集僧』。「白」就是學生對老師一個恭敬的言詞,下對上叫白。這個字是破音字,不能念白,白是指顏色。這個白是稟白,就是地位比較低的向地位比較高的長者講話,這個叫白。上面地位高的對下面的,比如長輩對晚輩講話,叫告,告訴。阿難是佛的弟子,他是晚輩,他也是佛的堂弟,在世間法、在佛法,他都是屬於晚輩,佛大他二十歲,所以這裡用白。他就給佛報告:世尊,已經把床敷好了,水辦好了,僧眾也集合了。

  『佛自知時。佛即洗足坐,問諸比丘』。這個時候,佛就知道時節因緣到了,「佛自知時」,佛自己很清楚知道,講酒戒、制訂這條戒的時節因緣已經成熟,到了,就是遇到這個因緣,是佛制酒戒的時候了。所以制戒都有一個緣起,大部分,佛的弟子在世的時候,在生活當中遇到的一些問題出現了,佛就以這個因緣,來制訂這個戒。所以戒就好像我們生活當中所立的規約一樣,但是戒的意義比較深。戒跟我們一般的規約,它的性質又不是完全一樣。精神上是一樣,但是戒只有佛才能制,菩薩都不能制戒。佛知道時候到了,就洗足坐,辦水就是要洗腳的。因為佛陀那個時代,包括現在南傳佛教國家,泰國、斯里蘭卡這些小乘佛教國家,這些出家人都沒穿鞋子的,都打赤腳。有一次我到泰國去,看到這些出家人還是每天早上去托缽,都打赤腳。那麼去托缽,打赤腳要走路,走路回來腳當然會髒了,你要打坐之前要先洗腳,要先把腳洗乾淨,所以辦水就是洗腳的。「佛即洗足坐」,把腳洗好了,就在這個地方打坐了。

  『問諸比丘:曾見聞有龍,名菴婆羅提陀,凶暴惡害,先無有人到其住處』。佛就問在座的這些諸位比丘:你們曾經有沒有看見過、有沒有聽說過,這裡有一條龍叫做菴婆羅提陀?這條龍不是善龍,是惡龍。「凶暴惡害,先無有人到其住處」,先就是之前,以前都沒有人敢到牠住的處所,沒有人敢接近,一接近就被牠所害了。不但人,連動物,『象、馬、牛、羊、驢、騾、驝駝(就是駱駝),無能到者』,這些動物也都不能靠近牠,一靠近就被牠所害了。『乃至諸鳥,無敢過上』,甚至天空上的飛鳥,都不能飛過牠那個地方,一飛過也被牠害了,就沒有鳥敢從牠那個地方飛過去。『秋榖熟時,破滅諸穀』,秋天五穀成熟的時候,農民要收成,還沒有收成就把它破壞掉,這個問題嚴重。『善男子莎伽陀,能折伏令善』,這個事情就是被善男子莎伽陀去把牠折伏,讓這個惡龍斷惡修善,皈依三寶,不再造惡了。『今諸人及鳥獸得到泉上』,「今」就是現在,人、鳥、野獸都能夠到牠那個地方,牠不會再傷害這些人以及鳥獸,惡龍被莎伽陀尊者所折伏,已經改過向善。這是佛問這些比丘說,你們有沒有看見過這個事情,有沒有聽說過這個事情。『是時眾中,有見者言見,世尊』。當時在比丘眾當中有親自見到的,他們就說他見到了,世尊,我的確見到這個事情。『聞者言聞,世尊』。聽說過的,也跟世尊報告說,我聽說過這個事情。

  下面就是佛要講的重點。『佛語比丘:於汝意云何,此善男子莎伽陀,今能折伏蝦蟆不?答言不能,世尊』。「蝦蟆」就是我們一般講青蛙,四條腿小小的,在水上跳來跳去,那個我們要去抓也很容易。佛就告訴這些比丘:你們看看,莎伽陀尊者現在倒在這裡不省人事,你們意思怎麼樣?「於汝意云何」,佛就問話,你們意思怎麼樣,你們看看他現在這個樣子,「此善男子莎伽陀」,他現在(今就是現在)能折伏蝦蟆否?現在不要說這條惡龍,就是小蝦蟆在那邊跳,他也沒辦法去折伏牠。佛的問話就是,他現在這個樣子,就是一隻小蝦蟆,四腳的小青蛙,他能折伏嗎?問的意思就這樣。這些比丘就回答了,「答言,不能,世尊」,就是現在莎伽陀尊者,連一隻小蝦蟆他也沒有辦法去折伏,不要說那條惡龍了。佛問話重點就是在這個地方。

  下面講:『佛言:聖人飲酒,尚如是失,何況俗凡夫?如是過罪,若過是罪,皆由飲酒故』。佛就講了,就是給大家講,你看看莎伽陀已經證阿羅漢果,他是聖人,不是凡夫。聖人喝酒尚且有這樣的過失,何況我們凡夫?凡夫俗子更不用談了。凡夫俗子喝酒,當然絕對是避免不了這些過失的,聖人尚且有這個過失,何況凡夫?「如是過罪,若過是罪,皆由飲酒故」。就是這個過失、這個罪業是怎麼來的?皆由飲酒故。他醉得不省人事,躺在那個地方,當然在佛門來講,這個就有失威儀。人喝醉了,躺在那裡是醜態百出,我們看到喝醉酒的人,都會看到過,特別在現在這個社會上也常見。也就是說,酒喝醉了,什麼事情都很可能發生的。

  下面,佛就制這個戒了。『從今日,若言我是佛弟子者,不得飲酒,乃至小草頭一滴,亦不得飲』。「從今日」,就是佛看到莎伽陀喝醉酒躺在那個地方,召集比丘眾,來給大家說這個事情,從那個時候開始。「若言我是佛弟子,不得飲酒」,如果自己說我是一個佛弟子,你既然說我是佛弟子,從現在開始就不可以喝酒。「乃至小草頭一滴,亦不得飲」,乃至小草那個尖尖的一滴,也不能喝,也就是要嚴格的禁止,不能喝酒。制酒戒就從這裡開始的。我們接著再看下面的經文:

  經【佛種種訶責飲酒過失已。告諸比丘。優婆塞不得飲酒者。有二種。穀酒。木酒。】

  在《箋》小字裡面有註:

  箋【穀酒可知。】

  『穀酒』就是五穀雜糧做的。

  經【木酒者。或用根。莖。葉。華。果。用種種子。諸藥草雜作酒。酒色。酒香。酒味。飲能醉人。是名為酒。若優婆塞嘗咽者。亦名為飲犯罪。若飲穀酒。咽咽犯罪。若飲酢酒。隨咽咽犯。若飲甜酒。隨咽咽犯。若噉麴能醉者。隨咽咽犯。若噉滴糟。隨咽咽犯。若飲酒澱。隨咽咽犯。若飲似酒酒色。酒香。酒味。能令人醉者。隨咽咽犯。若但作酒色。無酒香。無酒味。不能醉人。及餘飲皆不犯。】

  這個是佛制酒這條戒。『佛種種訶責飲酒過失已』,「訶責」就是說明飲酒的過失。我們在《沙彌律儀要略增註》也看到,經上講飲酒有三十六失,有三十六種過失,過失可不小,此地是簡略的,就是喝酒過失非常的多。佛就告訴諸比丘,『優婆塞不得飲酒者,有二種』,就是有兩種,兩種酒不能喝,一個是『穀酒』,一個是『木酒』。「穀酒」就是用五穀雜糧去釀製的,在我們中國地區,用穀酒的多。第二種是「木酒」,木酒『或用根、莖、葉、華、果,用種種子、諸藥草雜作酒,酒色、酒香、酒味,飲能醉人,是名為酒』。木酒種類就更多種,有用根去做的,用莖,根或者莖,或者葉子,或者它的花,這個是屬於植物,果就是水果。一般現在西方人做酒,大部分都是做葡萄酒,這個非常普遍的。西洋人做的大部分都是葡萄酒,現在也有很多種水果可以做酒,或者用藥草加在裡面去做酒。凡是有酒色、有酒香、有酒味,喝了之後能夠醉人的,喝了會醉的,「是名為酒」。只要喝了能夠醉的,會讓人家醉的,這個統統屬於酒。不管你用什麼做的,穀酒或者木酒,只要喝了會醉就屬於酒。

  『若優婆塞嘗咽者,亦名為飲犯罪』。「優婆塞」就是皈依三寶的佛弟子,去喝了,也叫做飲犯罪,飲這個酒,犯這個飲酒罪。『若飲穀酒,咽咽犯罪』。「穀酒」是五穀雜糧做的,在我們中國地區很有名的五糧液,五穀雜糧;另外還有大麴、貴州茅台、高梁,這一類都屬於穀酒。在我們中國地區,穀酒的種類就非常多了,外國大部分都是葡萄酒。「若飲穀酒,咽咽犯罪」,這裡不念(夜),咽是很傷心要哭,哽咽悲啼,悲從中來,要哭,在喉嚨當中哽咽。在這個地方是同一個字,在這裡應該是念(嚥),咽下去,咽就是吞的意思,你這個酒吞下去了。吞一口,咽咽就是吞一口、吞兩口,每一口吞下去,吞一口就犯一個罪,吞兩口犯兩個罪,所以咽咽犯罪,吞一口就有罪了。

  『若飲酢酒』,「酢酒」就是醋的意思,會發酸的,『隨咽咽犯』,比較酸的酒,也是每吞一口都犯飲酒罪。『若飲甜酒,隨咽咽犯』,這個甜酒吃的很好喝,甜甜的。一般像葡萄酒就比較甜,你喝了感覺不是很辣,不是很難喝,甜甜的很好喝,但是它喝了是會醉的,這個也是隨咽咽犯。『若噉麴能醉者,隨咽咽犯;若噉滴糟,隨咽咽犯;若飲酒澱,隨咽咽犯』。「麴」跟「滴糟」還有「酒澱」,這個是屬於做酒剩下來的那些渣,那個酒味也是很濃的,你吃了那個,也是每吞一口都是犯飲酒罪。這個是吃做酒剩下來的渣。以前我們也常常在冬天進補,用酒糟去燉東西,就是做酒剩下來那些渣,那個酒味還是很濃,吃了還是會醉人的。

  下面這一段講:『若飲似酒酒色、酒香,酒味,能令人醉者,隨咽咽犯』。「若飲似酒酒色」就是跟酒很相似的,有酒色、有酒香、有酒味,凡是喝了會讓人家醉的,這樣「隨咽咽犯」,每吞一口都犯飲酒罪。『若但作酒色,無酒香,無酒味,不能醉人,及餘飲皆不犯』。如果你做的有酒的顏色,但是沒有酒香,也沒有酒味,喝了不能醉人,「及餘」,包括其他的,凡是這一類,「飲皆不犯」,這個喝了不犯罪。

  現在這個在大陸上應該也有,在台灣素菜餐廳常常用一種好像外國的啤酒,好像香檳那樣的,一開它也有氣,蓋子這樣衝上來,好像外國人喝香檳那樣。有一次我在飛機上,看到空姐拿了那一罐;因為我們在素菜餐廳,都是喝那個,好像香檳這樣的。但是喝了,它有酒色,沒有酒味,沒有酒香,喝了就像喝葡萄汁一樣,它不會醉人的,喝了不會醉。但是它那個瓶子做的、跟那個顏色,就是跟酒一樣,跟香檳酒一樣。所以有一次我看空服員拿了一罐,我以為是那種,倒一杯,我一下子就吞下去了。剛喝的時候沒感覺,甜甜的,滿好喝的,但是過了十分鐘,全身發熱,我知道那個不是,那個是有酒味的。這一類的可以喝,比如說葡萄酒你不能喝,但是葡萄汁可以喝,因為它沒有釀到酒那種成分,汁喝了不會醉的,那個可以喝。但是你看起來,有時候葡萄酒跟葡萄汁很接近,看顏色是差不多,但是喝下去不一樣的,這個我們要辨別清楚。

  好,我們這一段經文簡單消文釋義,就講到此地。下面我們就來學習蕅益祖師的《箋》,就是《箋要》。我們看《箋》:

  箋【酢。謂味酸也。但是飲之能醉。不論味酸味甜。皆悉犯罪。】

  這一段就是給我們解釋「若飲酢酒」,這個酢就是醋的意思。我們大家應該都吃過醋,醋酸酸的,特別我們加在飲食裡面的,都會加一些醋,白醋、黑醋,它的味道是酸的。但是有一種酒叫醋酒,就是它是酸味,但是它跟吃醋不一樣,醋吃了你不會醉的,但是這種吃了你會醉,這裡就叫酢酒。『不論味酸味甜,皆悉犯罪』。只要喝下去能夠讓人家醉的,味道酸的或者甜的,都犯飲酒罪,都犯了這個罪。

  箋【麴者。作酒之藥。滴糟者。即今燒酒。酒澱者。澱(音殿)酒之滓垽(音印)。】

  這一段是給我們解釋經文裡面這個「麴」,「若噉麴能醉者」。這個『麴』就是『作酒之藥』,也就是做酒的材料。以前我當兵的時候在東引,靠近馬祖比較近,馬祖島上出產大麴酒,就是這個材料做的。金門是出產高梁酒,在金門那邊都出產高梁,在馬祖這個地方出產大麴,在島上這個兩種酒是代表性的,這個麴。那個大麴就像一種藥草,但是這個酒做出來也是白色的,濃度很強的,僅次於高梁,酒精的濃度很高。你取這個作酒之藥,做酒剩下這個渣吃了還是會醉的。

  『滴糟者,即今燒酒』。這是明朝末年清朝初年,那個時候的燒酒跟我們現在的燒酒可能也有不同。古時候的酒比現在好,它的釀製都是遵照古法去釀製的,現在的酒有的不遵照古法釀製,所以喝了實在講對身體絕對是有害的,除非要找一些農民他們家裡自己釀的。像這個米酒,在台灣,以前公賣局都出米酒。米酒比較便宜,酒精度高,以前我在家時候也喝過,但是米酒喝多了頭會痛。你喝大麴,比較好的酒,喝多會醉,但是頭不痛。這個有這些差別。那麼這個燒酒,以前我小時候常常要替我父親去酤酒。以前的酒沒有像現在做一罐一罐瓶裝的,以前的酒都是一個甕裝著。我父親要喝酒,就叫我帶個瓶子,然後去商店買幾兩,買四兩、買半斤,帶個瓶子去。我小時候常常替我父親去買酒,去酤酒。他那整甕的,但是那個時候的酒就叫燒酒,後來就改變了,就變成瓶子,一瓶一瓶裝的。但是我感覺,以前用甕裝的比較醇,後來裝在瓶子裡面,那個比較不好。所以小時候我父親常常叫我去:幫我去買燒酒。我記得印象非常深刻。這個是「滴糟」。『酒澱者』,這個「澱」就是『酒之滓垽』,「滓垽」就是它的渣子,做酒剩下來的渣子,這個叫酒澱。我們再看下面:

  箋【似酒者。果漿等變熟之後。亦能醉人。此酒戒但是遮罪。為防過故。與前四根本戒同制。】

  『似酒者』,就是跟酒很相似的,這個是用水果。『果漿等變熟之後』,一般我們用葡萄,這是最普遍的,用水果的漿給它成熟之後,也有酒味出來。以前我在台灣,也有人,像我母親以前也自己釀很多天然的酒,就是你給它放久了,放一些糖,像李子,李子這麼小的,酸酸的,泡一年、半年,放些糖下去,它就變成酒,就屬於這一類的。這個是似酒,就是水果、果漿這些材料去做的,這個喝了也會醉人。這個是舉出酒的種類,凡是會醉人的,都屬於酒。『此酒戒但是遮罪,為防過故』。酒這條戒,你犯飲酒罪是犯遮罪,不是犯性罪,遮就是預防的意思。酒本身並沒有罪過,因為都是五穀雜糧、水果去釀製的,它不是殺生的,不是去殺害生命的,它都是植物的,所以它本身並沒有罪。但是酒的性質,喝了會讓人家醉,人喝醉之後就會做錯事。因此佛制這個戒,就是為了防止你喝醉酒去造作種種的罪過。預防喝酒而去造種種的罪過,所以這條戒叫遮戒。遮是預防,先給你遮起來,預防。『與前四根本戒同制』,跟前面殺、盜、婬、妄四條根本戒同時來制訂。這個也很明顯,就是你在沒有喝酒的時候,可能不會去犯殺、盜、婬、妄這四條性罪,但是酒喝下去醉了,失去理智,自己控制不住,這個時候就很難講了,如果遇到因緣,很可能就去造殺、盜、婬、妄的性罪。因此佛制訂這個酒,跟這四條性罪同時制訂,他的用意就是在此地。這條戒犯了沒有不可悔的,後面我們會學習到,是有輕重不同,但是都可以懺悔,因為它是屬於遮罪,它不是屬於性罪。這是講喝酒。

  過去我們淨老和尚在講席當中也常常講,他引用李炳南老居士在世講經講過的,他說漢朝的大儒鄭康成,歷史上記載,喝了三百杯酒,一點小的禮儀都沒有喪失,都不失禮,小小的禮節都不失禮。他學業完成要離開,老師帶著同學去送行,每一個人敬他三杯酒,大概有上百人。一百個人,一個人敬三杯,一百個人就三百杯,三百杯喝下去他不醉。這個是歷史上的公案。他的老師馬融嫉妒他的才學,要把他害死,就是把他灌醉,在路途當中買了殺手要把他害死,所以敬他三百杯。鄭康成很聰明,知道他老師的用意是要害他的,但是他酒量很高,喝了三百杯,小的禮節都不失,真的是海量。李老師講了,如果每一個人酒量都跟鄭康成一樣,喝酒就像喝葡萄汁一樣,喝了三百杯他還不醉,小小的禮節都不失,佛就不會去制這條戒。為什麼?沒必要,因為不影響。但是像鄭康成那種酒量的人,真的是稀有難逢,很難找到。一般人三杯黃湯下肚,講話就不一樣,原來沒有喝酒的時候一句話也沒有,酒下去就變一個人,話就特別多,講話也特別大聲,這個就不行,這個就要戒。所以我們要明白,佛制這條戒主要的用意。這條戒的性質屬於遮戒,犯酒戒叫遮罪。這條戒,怎麼樣成立犯酒戒?下面《箋要》給我們註解:

  箋【三緣成犯。一。是酒。謂飲之醉人。二。酒想。謂知是酒。或酒和合。三。入口咽咽結可悔罪也。若食中不知有酒。或酒煮物。已失酒性。不能醉人者。並皆無犯。】

  如果我們受了不飲酒這條戒,受了這條戒,犯了這個戒。那麼犯了這個戒,怎麼樣才成立犯戒的條件?有三個因緣具足,才成立犯這條戒。第一個,『是酒』,就是這個的確是酒,就是上面講的穀酒、木酒這些種類,凡是能夠醉人的,這個就屬於酒。你喝的這個東西的確是酒,這個叫「是酒」,這是第一個緣。第二,『酒想』,自己喝,也知道這個是酒,或者酒跟其他東西合起來的,比如說我們煮一些補湯這一類的,酒的成分很高的。第二是知道是酒,或者是酒合在裡面的,我們的確是知道,這個叫「酒想」。第三,『入口咽咽結可悔罪』,「入口」就是喝的這個是酒,自己也知道是酒,你就把它喝了。入口,一口一口吞下去,就結可悔罪。這個有罪,但是可以懺悔的,你要懺悔。懺悔就是改過,以後不要再喝,那個才是真正懺悔。如果懺悔不改過,就失去懺悔的意義。不能是勇於認錯,就是不改,那你認錯就沒有意義了;認錯重要要改過,才是真正懺悔。這個是可悔,可以懺悔的。

  『若食中不知有酒,或酒煮物,已失酒性,不能醉人者,並皆無犯。』如果我們給人家請客,我們不知道那個是酒。這個也有可能遇到,人家好意,他把酒加在裡面,我們不知道有酒。或者用酒煮菜,「已失酒性」,就是吃了也不會醉人,酒性已經失去,失去它的酒性,你吃了不會醉,「並皆無犯」,這個沒有犯戒。所以現在我們做菜往往,特別我們吃素的人,有一些比較寒涼的菜要加一點酒、加一點薑,中和它那個寒性,有體質比較寒的人,吃了比較不傷胃。你把酒煮的喝了不會醉,這個不犯戒,這是一個開緣。所以這個我們也要知道。酒並不是完全都不能用,如果是做料酒,可以用的,這是一個開緣。

  好,今天時間到了,下面還有弘一大師的《補釋》、廣化老法師的註解,還有相當多,我們下一次再來學習。謝謝大家收看,祝大家法喜充滿,阿彌陀佛。

  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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