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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戒相經箋要  悟道法師主講  (第二十二集)  2009/9/2  中國山東省海島金山寺  檔名:WD11-003-0022

  《五戒相經箋要》。佛陀教育網路學院的同學,大家好,阿彌陀佛!請放掌。我們上一集講到,有居士在工作當中,不小心傷到了人命,致人於死。這是經文講到,「有居士起新舍,在屋上住」。弘一大師的《補註》有補充:

  補【在屋上住。《大律》住作作。】

  在《大律》上住這個字是翻譯作作,工作的作。《大律》就是《四分律》,比丘戒律。在屋上作,我們看了就比較容易明瞭,就是在屋頂上工作,像現在蓋房子,在屋頂上工作。「手中失樑,墮木師頭上,即死。居士生疑:是罪為可悔不?問佛,佛言:無罪。」《箋》講:「本無有殺心故。」這個不是故意殺人的,所以他不犯戒。

  「屋上梁,人力少不禁故,梁墮木師上,殺木師。居士即生疑,佛言:無罪,從今日作,好用心,勿令殺人。」這是人手不夠,也是屋上的梁掉下來,把木工師傅砸死了。居士去請問佛,這樣有沒有犯殺人的罪?佛給他講:沒有罪,但是你從今天以後,要好好用心,不可以再誤傷人命。

  「又一居士屋上作,見泥中有蠍,怖畏跳下,墮木師上,即死。居士生疑,佛言:無罪,從今日好用心作,勿令殺人。」我們上一次講到這一段。這一段經文都是有不同情況誤傷到人,致人於死,這個在戒經來講無罪,就是不結罪。他不是有心、故意要去殺人,所以不結罪,但是以後要避免,這算是無心、過失殺人。所以現在工地,有的管理比較好,很多預防危險的措施,做的都比較好。如果受了五戒的居士是從事於建築工作的,安全要特別注意。我們接著看下面這段經文:

  經【又一居士日暮入險道。值賊。賊欲取之。捨賊而走。墮岸下織衣人上。織師即死。居士生疑。佛言。無罪。】

  這又是一種情況。前面經文講的都是工作上的事情,就是在工作當中發生的事情。所有的工作安全問題都要考量。這段經文講的是另外一個情況,這個情況是遇到盜賊,這是舉出一個例子。『又一居士日暮入險道』,有一個居士在太陽快要下山了,「日暮」就是太陽將要下山、黃昏的時候,「入險道」,險道就是盜賊出沒的地方,遇到賊了,盜賊要搶他的東西,甚至要傷害他的生命。所以講『值賊,賊欲取之』,「取」就是要盜取他的財物。在這樣的情況,這個居士『捨賊而走』,他就趕快跑了。這也是很自然的反應,遇到盜賊了,盜賊拿著刀、拿著槍,要搶奪他的財物,「捨賊而走」就是他趕快跑了。跑到一個懸崖,『墮岸下織衣人上』,跑到一個地方,剛好有一個,像我們一般講的小山丘,有一個懸崖。這在南方,像我們到棲霞山去,山路有一些懸崖,不是很深的懸崖,但是有一定的高度,大概也有一般像二樓這樣的高度。有這樣的一個崖岸,黃昏,路也看不太清楚,所以這個居士就掉下去了。掉下去,剛好在岸下面,有人坐在那裡織衣。掉下去,這個居士他倒沒有摔死,卻把這個織衣的人(就是在那邊織布、做衣服的師傅)給壓死了。『織師即死』,居士他自己沒摔死,但是把下面織衣的師傅壓死了。居士生起了疑惑,到底他犯不犯殺戒?他這個罪可以懺悔,還是不可以懺悔?把人給壓死了。去請問佛,『佛言:無罪』,佛說沒有罪,這不是故意要殺人的。所以不犯罪,就是沒破戒。

  這個事情,過去在新聞報導,我也曾經看過一則新聞,但是新聞跟這個情況是不一樣的。經文講是遇到賊,趕快跑,掉到岸下把織衣的師傅壓死了。我看到這個新聞是有一個人,在十幾層樓要跳樓自殺。那個人他要自殺,他就跳下去了。跳下去,在馬路上,剛好有一個騎腳踏車賣粽子的。在台灣,現在可能還有,過去就很多,騎腳踏車賣粽子,賣粽子都是清晨或者半夜出來賣的。騎腳踏車,我們知道騎車是動態的,這個要自殺的人,他從十幾層樓跳下來也是動態的,跳下來剛好就算得那麼準確,那個賣粽子騎腳踏車的剛剛好騎到那個點,那個要自殺的人跳下來剛剛好就掉在騎腳踏車賣粽子這個人的頭上,結果把這個賣粽子的給壓死了,這個要自殺的人沒死。我看到這麼一個新聞報導。這個事情,我們讀到這段經文,就知道的確過去有發生過這麼一個事情,現在還是有。

  這個織衣的人在那邊織布,他是屬於比較靜態的。這個人跑,掉下去,剛好壓到他,這個我們比較可以理解。但是騎車是一個動態的,也是有一定的速度,怎麼那麼剛好?特別去算的也沒那麼準,他跳下來,剛好那個時間、定點,就是壓到他的頭上,把他給壓死了。這些都是事實上發生過的事情。這個新聞,如果自殺的人受了五戒,他自己要自殺死,沒有死,死不成,卻把那個賣粽子的壓死了,他去問佛,他有沒有犯戒?我們依照這個例子來判,他也沒有罪,因為他並不是故意要去壓死人,他是不小心的,巧合,沒辦法,他不是故意的。所以我們根據這個例子,凡是遇到這種類似的情況,就可以以此類推,舉一反三。所以我們學戒,一定要懂得這個原則。接著我們再看下面這段經文:

  經【又一居士山上推石。石下。殺人。生疑。佛言。無罪。若欲推石時。當先唱石下。令人知。】

  『又』就是另外一樁事情,情況又不一樣了。又有一個居士,他在山上把一個大石頭推到山下,那個石頭就掉到山下去了,剛好有人在那裡,石頭下去把人給砸死了。這個居士就生起疑惑了,這樣他有沒有犯殺戒,有沒有犯重罪?請問佛,『佛言:無罪』,「無罪」就是沒有破戒,他這樣沒有破戒。但是佛有再交代,下不為例,『若欲推石時』,就是告訴他,你以後要再推石頭的時候,你應當『先唱石下』,「唱」就是大聲喊唱,石頭要下去了,叫下面的人要避開。你一定要先這樣做,讓下面的人知道,上面有東西要掉下來了,趕快走開,不要停留在那裡。『令人知』,要讓人家知道,不然就會有過失殺人的罪過。過失殺人,是無意的,但是有過失。以後應當要這麼做。

  所以根據這條經文這個精神,我們以此類推,有一些危險的地方,你應當要讓人家知道,讓人家避開,這也是有必要的。比如說台灣很多道路,它都會落石的,有時候道路在山邊,山上石頭會掉下來,所以政府交通單位在那個地區都要標示「此地有落石」,就是告訴車輛、行人經過你要小心,提醒大家注意,這是一定要做的。所以根據這段經文講的,我們以此類推,是我們的責任、工作,這個事情一定要這麼做。好,接著我們再看下面一段經文:

  經【又一人病癰瘡未熟。居士為破而死。即生疑。佛言。癰瘡未熟。若破者人死。是中罪可悔。若破熟癰瘡死者。無罪。】

  這又是另外一樁事情。『又』就是又有一個人,他生病,有癰瘡。『癰瘡』種類也很多,就是我們一般講,屬於皮膚病這類的,它長膿了,還有像疔一樣,頭尖尖的。另外有一種它沒有尖尖的頭,但是紅腫,一般也有叫無名腫毒這類的。所以癰瘡在皮膚病科方面來講,也是種類非常多。以前我年輕的時候,很喜歡去路邊攤看賣青草藥的,介紹癰瘡的照片我看了不少,然後什麼草藥治什麼癰瘡。這以前我看了不少,也喜歡買書來看,所以在這方面也有一點常識。癰瘡還沒有成熟,不能給它擠破,擠破可能就有生命危險。現在有人有了癰瘡,大部分都是去開刀,開刀也有它的危險性在,如果開的不好,可能也會有生命危險。所以長了癰瘡,你一定要讓它成熟,才能把它挑破;它還沒有成熟,你不能去動它。特別長在臉上的癰瘡,像部位在人中,這個時候還沒有成熟,你不能去給它挑破,挑破可能就送了命。

  此地經文講,『一人病癰瘡未熟,居士為破』,這個居士大概就是不懂得這個常識,他也是好心好意,看到有人有癰瘡(他好心去幫他挑破癰瘡,膿擠出來就好了),它還沒有成熟,他就把它挑破,結果把它挑破這個人死了。就生起疑惑,受了五戒的居士,替人家挑破未熟的癰瘡,把人給挑死了,要幫助人解除病痛,反而把人害死了。心裡想,有疑惑,到底他有沒有犯重戒,犯了殺人的罪?請問佛,『佛言:癰瘡未熟若破者,人死,是中罪可悔』。癰瘡未熟若破者,那個人死了,這個罪是中罪可悔,是中罪可以懺悔。我們看《箋》:

  箋【雖無殺心。而有致死之理。故犯罪也。】

  《箋》給我們解釋,雖然這個居士他沒有殺人的心,但是實際上致人於死了,『故犯罪也』。這條我們也要多留意。

  我們再把下面這段念下去,『若破熟癰瘡死者,無罪』。這個是講如果這個人的癰瘡已經成熟了(成熟我們從皮膚表面可以看的出來,它已經有破了,這個可以看的出來的),膿已經都形成了,可以把它挑破,把膿擠出來。癰瘡成熟的時候可以把它挑破,還不成熟就不能挑破,成熟才能挑破。如果說癰瘡成熟了,把它挑破死了,這樣無罪,這樣沒有罪。《箋》給我們講:

  箋【癰瘡既熟。理應破故。】

  這個癰瘡已經成熟了,照治療的理論是應該給它挑破的。這一段,實在講如果要延伸出去,就是有關治療、醫療這一方面的。這裡講出一個例子、一個原則,從這個例子、這個原則,我們延伸出去就有相關醫療上的問題。現在其他國家地區我不太清楚,但是在台灣新聞報導也常常有醫療糾紛的問題。有一些病人去給醫生治病死了,家屬懷疑醫生用錯了藥,還是診斷不對,有這個質疑,告到法院去。甚至有病人死了,他家屬不甘心,就把棺材抬到醫院、診所門口,就放在那裡,給他燒銀紙。過去在台灣我們看過很多這樣的新聞。那麼像這類的,就是屬於這條的範圍,這就是你替人家治病,要懂得醫學的理論方法,不然也是有罪過的,所謂庸醫殺人,也不是沒罪過的,還是有罪過。

  像這個例子講,「病癰瘡未熟」,你給它挑破了,這個有罪。這個罪是什麼?你致人於死。為什麼致人於死?癰瘡未熟,挑破了,是中罪,可以懺悔。為什麼破熟瘡,死了,他就沒罪?我們從這個地方就可以知道,破熟瘡(就是說這個居士為人家治療,他沒錯,他的瘡熟了,它應該要破的),也就是說他治療的方法沒錯,但是這個病人,他命該絕了,沒辦法,他沒有過失,他沒有錯誤。

  從這條我們就可以聯想到醫療這部分的問題,醫生用的藥沒錯、診斷沒錯,但那個病人命該終了,命該絕了,救不起來。這就不能怪這個醫生,是他命該如此,醫生診斷治療,他這個方法理論上沒錯誤。前面有罪,就是這個醫生是庸醫,醫學常識也不通,醫道也不精,就幫人看病,這個人不該死的,把人家治死了,這就有罪。所以印光祖師在《文鈔》裡面講,醫道不精,你幫人家看病,這都要負擔因果責任的。所以縱然是好心,義務的幫人家看病診斷,醫學理論要通達、要明瞭,對於病症一些最基本的診斷,一般的常識我們也要明瞭。

  講到這方面,現代的人比較缺乏。因為我們現代人,醫療大部分都偏向依賴西醫,對於中醫這部分的理論、常識,大家就不去研究了,也不再提倡。因此在中醫學理論這部分,現代人可以說非常的缺乏,就連當醫生的人,他家在開中藥鋪、在開中醫診所的都未必搞通,一知半解的很多。所以根據我過去吃西藥、中藥的經驗來講,吃得也變成久病成良醫。所以很多類型的醫生我都接觸過,累積了一些經驗,現在有一些病,我不用去找醫生。以前一感冒非得進醫院,不然也要進個診所,沒有打個針就不安心,沒有吃個藥就不放心,沒吃西藥,也得吃中藥,總得要吃藥,吃得一身毛病。出家以後,我對這方面也比較了解,所以現在基本上受一點輕微的風寒感冒,我就不用去看醫生,也不用吃藥,自己在飲食上調理調理,頂多做個物理治療,這樣就排除了。

  所以藥,不管中藥、西藥,藥本身多少也都有一些毒性,有的毒性比較高,有的毒性比較低,見藥三分毒,藥總是有它的毒性。過去不知道,就像吃飯一樣,天天要吃的。現在明白這個道理了,用藥不能隨便用的。所以過去古人講「用藥如用兵」,你要用的對,用的不對,不但治不了病,反而傷害到你的身體。所以在《禮記》上給我們講,你去看中醫生,他如果不是祖傳三代的,最好不要去看。在《禮記》上,我也看到這麼教我們,就是說他這家最少已經有三代傳下來了,最少累積了三代的醫療經驗,你去給他看比較保險,比較不會有錯誤。如果是新開張的醫生,那就不太可靠了,不可靠。所以我們去就醫,這方面的常識也要明瞭。還有買藥,你到藥鋪去買藥,現在假藥也很多,我們如果沒有專門去研究這方面的,買到了假藥,我們也不知道,也把它當成真的,你吃了又沒效。縱然真藥,中醫的部分,最講求的就是煉製的過程,所以有一些中藥房,他都打這個廣告「遵古炮製」,遵古就是遵照古代炮製的方法來炮製。這個廣告就是告訴大家,到他這家來買藥放心,他都遵照古代,該怎麼炮製,他就怎麼炮製。我看每一家大概都會寫上這一條,到底是不是每一家都有遵古炮製?我們也就不得而知了。

  遵古炮製是很麻煩、很費時間的,中藥的特色就在這個地方,跟西藥就完全不一樣。但是現在人總是圖方便,現代人對醫學常識,特別在中醫理論這方面就非常缺乏。所以我們在治病的過程,這方面也要多了解、多學習,一方面自己可以調理自己,一方面也可以教別人、幫助別人,這是有必要的。不要像這條經文講的,居士好心好意去幫人家治病,病沒治好,把人治死了,這就有罪過。所以現在我也常常遇到很多好心的居士,他要給我治病,他要拿什麼藥給我,拿了一堆。實在講,拿的那個藥,我都不敢吃,為什麼不敢吃?我都吃怕了。大家都好心,這個心不能說不好,真好!但是對醫學常識,藥物學的常識不懂。聽我在唱念咳嗽,咳了一聲,什麼琵琶膏、川貝粉,我現在床頭上還一堆。我實在跟大家講,大家拿給我吃的這些,我是愈吃愈咳,沒吃還好。為什麼?我已經久病成良醫,自己的病是什麼情況,我比醫生還清楚。所以過去有人講「醫生三分,病人七分」,病人自己本身要佔七分,你依靠醫生只能依靠三分,有七分要依靠你自己,不能全部依賴醫生的。特別在現代,醫生沒有醫德,只是想賺錢,你全部去依賴醫生,你就有得受了。這是講到這條,我們附帶的把這些醫療常識,跟大家做一個簡單的說明,這方面印光祖師在《文鈔》也特別的強調。所以中醫不是沒有效,有效,而且治病之後,它沒有什麼太大副作用。如果不用藥物的,副作用就更小,甚至可以達到完全沒副作用。但是西醫一定有它的副作用,只是副作用有大有小,一定有副作用,這點我們也必定要認識清楚。

  好心為人治病,幫助別人,醫學常識我們一定要懂。不然,如果你不小心把人治死了,是中罪。如果把小病變成大病,這邊經文沒有講,但是根據經文意思來推斷,應該也是有下罪,就是小罪。如果我們診斷治療都沒有錯,那個人死了,或者他病更重,那是他個人的業障、業報,這個我們就沒有過失、就沒有罪。好,這一段我們就學習到此地。我們接著再看下面一段:

  經【又一小兒喜笑。居士捉。擊攊令大笑故便死。居士生疑。佛言。戲笑故。不犯殺罪。從今不應復擊攊人令笑。】

  這段經文又是不同的一種情況,這是舉出『又一小兒喜笑』,「小兒」就是小孩子,喜歡笑,大概就是喜歡開玩笑。小孩子喜歡開玩笑,喜歡玩耍、嬉笑,這個也常有的事情。有一個居士大概跟他玩,在戲笑,把他捉起來。『擊攊令大笑』,「擊攊」就把他抓起來,抓起來弄得讓他笑得更厲害大笑,結果笑死了。所以我們常常聽到一句話講「笑死人了」,真有人笑死了。我們從這段經文看到,這個就是笑死了。這個居士把這個小孩子抓起來,擊攊就是跟他玩耍,讓他笑得更厲害,結果笑的過頭了,這個小孩子笑死了。居士生起疑惑,糟糕,跟這個小孩子玩耍、開玩笑,讓他大笑,結果死了,他這樣有沒有犯重戒?他生起這個疑惑,請問佛,『佛言:戲笑故,不犯殺罪』。佛講,你是跟他遊戲,開玩笑,你不是有心要去害死他的,這個不犯殺罪,沒有破重戒。但是佛下面就交代了,『從今不應復擊攊人令笑』。在《箋》裡面給我們講:

  箋【不應。便是小可悔罪。】

  沒有犯不可悔、中可悔,但是也有犯小可悔,有小罪,可以懺悔。『不應』就是小罪,可以懺悔。怎麼叫懺悔?你以後就不能再這樣做了,這就是真正懺悔。所以懺悔就是後不再造,以後不要再犯同樣的錯誤了,不要再去做同樣錯誤的事情。所以這裡講「從今不應復擊攊人令笑」,從現在開始你就不可以再去跟人家開玩笑,發生這個事情也是一個警惕。這是一條。我們接著再看下面:

  經【又一人坐以衣自覆。居士喚言。起。是人言。勿喚我。起便死。復喚言。起。起便即死。居士生疑。佛言。犯中罪可悔。】

  這又是舉出另外一樁事情。這個事情,就是又有一個人,他坐著,自己用衣服蓋覆在身體上。居士看到他,『喚』就是叫,「喚言,起」就是叫他起來。『是人言:勿喚我,起便死』,這個人就回答,他說你不要叫我,如果我現在站起來,馬上就死了。『復喚言:起』,這個居士又再叫一次,一定要把他叫起來,結果這個人站起來馬上就死了。居士就生起疑惑,這樣他有沒有犯重戒?請問佛,『佛言:犯中罪可悔』。他是犯中罪,可以懺悔。《箋》給我們講:

  箋【初喚。無罪。第二喚。犯中罪也。】

  『初喚』就是第一次叫他,他如果不起來,就不要再叫他,這個就沒罪。第一次叫他,沒起來;第二次繼續再叫他站起來,站起來就死了,這就犯中罪。所以「初喚,無罪,第二喚,犯中罪也」。

  這段經文講一個人坐以衣自覆,一個人坐在那裡,用自己的衣服把自己蓋覆起來。居士叫他起來,他說不要叫我起來,起來就會死。這裡經文沒有說明這個情況是什麼原因,我們根據這一段經文的意思來推論,有一種情況,可能是有病,或者有患高血壓的,或者有一種病是癲癇症的,有可能是這樣的一個情況。或者有人血糖過低,或者他有心臟病、心肌梗塞這類的,他人沒辦法站起來。我們常常會看到有人身體不舒服,他站都站不住,他就要坐下來。坐下來,如果天氣比較冷,要用衣服蓋一下,就是坐在那裡休息一下,讓他恢復了再站起來。比如說有些人,他站起來頭暈目眩的,天旋地轉,他要趕快坐下來。這個居士他不知道這個情況,看到那個人坐在那裡。

  在我們道場做義工的,對這樁事情都要去觀察。比如說有一個人,他坐在不該他坐的地方,義工當然有責任去看看,他到底怎麼坐在那裡,那是不該他坐的,叫他起來,不要坐在那裡,平常就會這麼處理。如果他沒什麼事情,就是隨便坐在那裡,叫他起來離開這裡,這是沒有關係。但是比如說我們在法會道場,有一個人不坐椅子,或者是坐在地上、靠在牆壁,做義工的可能會去叫他起來:你怎麼坐在那個地方,不能坐在地上;或者站著念佛的時候,他就坐下來了,這個時候要觀察,他是什麼情況。如果他是一般正常的情況,我們就勸他起來:你這樣坐著不好看,大家都站著,你坐著。如果這個人有病,你就不能硬叫他這個時候站起來,因為你叫他,他給你回答「站起來我就會死了」。可能站起來,他就暈倒在地,可能就這樣不省人事,就死了。從這個經文來看,應該是有病的,他不能站起來。現在有一些疾病會有這些狀況,像有心臟病的、高血壓的,或者低血壓的、血糖過高的、缺糖症的,這一類的,都會有這種情況出現,我們要去觀察。如果他已經給我們講,他起來會有生命危險,你就不要勉強叫他起來。因為他這個是特殊狀況,他不是故意的。如果你硬把他給叫起來,他站起來,馬上就倒地一命鳴呼,這就犯中罪可悔。你受了五戒,就犯了中罪,這個不可以不知道。

  經文到這個地方,殺戒,經文就講到這裡。從整段犯殺戒這個經文來看,主要是講殺人的,犯重罪,犯不可悔罪,但是殺畜生是犯下可悔罪,我們從這個經看起來,好像一般殺生吃肉罪不嚴重。根據《五戒相經》,居士受三皈五戒,殺畜生也沒有犯重戒,也沒有犯破戒罪,只是殺人才犯不可悔罪。乍看起來,殺畜生、殺生吃肉是小小罪。殺生吃肉在戒律來講,結罪不是很重,但是我們一定要知道,它有性罪在。雖然這個是下可悔罪,可以懺悔,如果你常常殺生吃肉,積少成多,殺生多了,殺生的業造的重了,小罪累積時間久了,就成大罪,後報就轉成現報。後報就是來生來世的,或者以後的報應,就變成現報,就現世報。廣化老法師也講出他自己一個例子。他說他青少年的時候,殺生吃肉太多,中年出家以後,業報現前。所以他在閉關拜淨土懺,拜到功夫得力的時候,就看到很多畜生冤魂來障道、來干擾,於是他在禪房平地就摔了一跤,摔斷了左腿,後來一直到他往生,都坐輪椅。他自己也說出他自己本身一個例子,我想這個例子我們一般人,人人都有。像我自己也是一個例子,過去也是殺生吃肉太多,所以身體一直不好。出家以後吃長素,不再殺生吃肉,才慢慢有一些好轉。所以我們不能小看殺畜生是小罪,不能疏忽,如果疏忽了,累積久就變成大罪。

  在家居士如果還不能完全吃素,可以依照印光祖師講的,吃花素,吃初一十五,或者六齋日、十齋日,由少而多,到最後能夠全素是最好。還沒有能夠吃全素,也應當吃三淨肉,不要買活的來殺,那個罪就更重了。三淨肉就是不見殺、不聞殺、不為我殺。你吃的眾生肉,你沒有在現場看到它被宰殺,也沒有聽到這個畜生被宰殺慘叫的聲音,這不是專門為我一個人殺的,像市場買冷凍的、現成的,這就是三淨肉。避免在家裡殺生,或者到海鮮餐廳吃活魚活蝦,那就不是三淨肉,那個罪過就重了。這點在家居士要知道,特別受了五戒的居士,不能完全吃素,也要吃三淨肉。好,今天時間到了,我們就跟大家學習到此地,謝謝大家收看!祝大家法喜充滿,阿彌陀佛!

  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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