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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戒相經箋要  悟道法師主講  (第十四集)  2009/7/8  中國山東省海島金山寺  檔名:WD11-003-0014

  《五戒相經箋要》。佛陀教育網路學院的同學,大家好,阿彌陀佛!請放掌。我們上一集講到《五戒相經》經文:

  經【為非人作坑。非人死者。是中罪可悔。人死。是下罪可悔。畜生死。是下可悔罪。若為畜生作坑。畜生死者。是下罪可悔。若人墮死。若非人墮死。皆犯下罪可悔。若優婆塞。不定為一事作坑。諸有來者皆令墮死。人死者。犯不可悔。非人死者。中罪可悔。畜生死者。下罪可悔。都無死者。犯三方便可悔罪。是名無煙火坑殺也。】

  這是講無煙火坑,我們上一集講到這段經文。這段經文,蕅益祖師《箋要》裡面也提到了一個問題,這個問題是看到經上講的,「一切有命,不得故殺。殺者,非佛弟子。」我們在一般經上看到,特別在戒經裡面看到,凡是有生命的眾生(我們現在講動物),再小的動物,蚊蟲、螞蟻不得故殺。故殺就是故意去殺死牠,就是故意的,這叫故殺。故意去殺生,縱然再小的生命,如果故意去殺生,就不是佛弟子。佛教我們不可殺生,就是不可以故意去殺生,如果故意去殺生,就違背了佛陀的教誨,就不是佛的弟子。這裡的問題是問:

  箋【何故今殺天龍鬼神。僅結中罪。殺畜生。僅結下罪。猶不失戒。不至墮落耶。】

  『何故』就是什麼緣故,學習到這段經文我們看到了,一切有命都不得故殺,為什麼這裡的經文講『殺天龍鬼神』,只有結中罪呢?他這個問題主要是在這個地方,為什麼只有結中罪?『殺畜生,僅結下罪』。他的問題就是根據佛經上講的,「一切有命不得故殺,殺者非佛弟子」,就不是佛弟子。如果此地經文講不可悔罪,他就沒這個問題,不可悔罪就是喪失優婆塞的資格,就不是佛弟子。但是經文此地講是中罪、下罪,可以懺悔的,還沒有喪失戒體,不至於墮落,這是什麼原因?假設有人讀到這段經文,起了這麼一個疑問,祖師在此地也給我們作個解答。我們昨天講到解答這一段,沒有講完,我們看祖師的解答。

  箋【答:凡論失戒。須破根本四重。所謂殺人。盜五錢。邪婬。大妄語。此四重中隨犯一種。決非作法之所能懺。至如殺非人畜生等。性罪雖重。而於違無作罪猶為稍輕。今云中罪可悔。下罪可悔。乃是悔除違無作罪。免墮三塗。非謂並除性罪也。】

  這一段的答覆給我們講,凡是講到失戒,『論』就是評論,喪失戒體(就是破戒),我們現在一般講破戒是有分輕重大小不同。所以講破戒、講犯戒,犯戒,到底他犯的戒嚴重不嚴重,他犯到什麼程度,輕重有不同。所以講到犯戒,講到破戒,要用律來處斷輕重,以及開遮持犯。這樣我們對戒才真正明白,知道自己有沒有喪失戒體,喪失戒體就是破戒最嚴重的,最嚴重就是戒體喪失掉。所以不可悔在作法懺來講,就不接受懺悔,那是要用取相懺,作法懺就不可以了。

  失戒,必須破根本四重戒。根本四重戒,第一條是不殺生,但是五戒不殺生,犯根本重戒是殺人。你受了五戒,你去殺死人就喪失戒體,這是犯根本的四重戒,他喪失戒體是定在殺人,對象在殺人。『盜五錢』,就是偷盜價值值五錢的,只要值五錢,用盜心去偷,這就犯了重戒,就失掉戒體,也就是喪失優婆塞的資格。「盜五錢」,後面我們講到盜戒經文上,以及註解會給我們再說明,這裡我們就先保留。再來就是『邪婬』,後面經文都會講到,以及『大妄語』,這叫四重。四重當中,『隨犯一種』,就是殺盜婬妄你犯到一種,就是殺人、盜五錢、邪婬、大妄語,你犯了一種,『決非作法之所能懺』,就是你用作法懺悔就不能懺除這個罪業,所以戒體就喪失掉了。不可悔是以作法懺不可懺悔,必須用取相懺,最高的用無生懺。所以在五戒,在八關齋戒,在沙彌戒、比丘戒,小乘戒裡面講不可悔,都是以作法懺做一個標準。這點我們一定要明白。就是作法懺不可以接受懺悔,戒體就喪失掉,所以叫不可悔,標準定在作法懺。所以祖師在此地也給我們講,「隨犯一種,決非作法之所能懺」。三種懺悔,我們前面也跟大家報告過,這裡我們就不再重複。

  『至如殺非人、畜生等,性罪雖重,而於違無作罪猶為稍輕』。經文講到「殺非人」,殺非人就是殺諸天、修羅、鬼神、羅剎。非人就不是人,人以外其他法界的眾生,在六法界裡面人法界以外的這些眾生鬼神就叫非人,特別是指天龍八部、鬼神這一類的,這一類的就是非人。『畜生』,「畜生」我們都看到了,海陸空都有,飛禽走獸、水族類的,包括蚊蟲螞蟻,這些都屬於畜生。殺非人,殺畜生,從性罪來講是很重的。性罪就是它本身性質就是有罪的,而且是很嚴重的,殺生是很嚴重的罪業,不管你有沒有受戒,你造了這個業就是有罪,有這個罪業,有這個果報,這不是有沒有受戒的問題。性罪就是不管你相信不相信,你學不學佛,有沒有受戒,信仰那一個宗教,或者沒有宗教信仰的,你只要造了這個罪,一定有果報,所以這叫性罪。所以這四重,沒有受戒的人犯了他有性罪;受了戒的人,除了性罪之外,再加破戒罪。受戒的人犯了這個罪業是兩重的罪過,因此墮落比一般沒有受戒墮落得要深,因為加一個破戒罪。性罪本身就是有罪,沒有受戒的人,他就是本身這個性罪,他沒有破戒的罪;受了戒的人,除了性罪之外,再加上一個破戒罪,等於兩重罪。

  此地講懺悔,不是論性罪,論受戒、犯戒這個罪過。殺非人,殺畜生,性罪很重,「而於違無作罪猶為稍輕」。無作罪就是我們受三皈五戒,得到了這個戒體,這個戒體叫作無作戒體。所謂無作戒體就是任運的,他不會去犯罪過,不會去犯殺盜婬妄的重罪;如果故意去犯就是破了重戒,故意去犯四重罪就喪失戒體。此地講殺非人,殺畜生,在無作罪來講比性罪要輕,他是就無作戒體結罪來判定的,因為不是殺人,他是殺非人、殺畜生,所以在無作戒體來講,罪比較輕。所以『今云中罪可悔,下罪可悔,乃是悔除違無作罪』。「今云」就是現在經文講的,殺非人、殺畜生是中罪可悔、下罪可悔,這是懺悔消除違背無作罪這個業,這個可以懺悔的。懺悔之後就『免墮三塗』,就不需要墮到三惡道去,不會墮到三惡道,『非謂並除性罪也。』你可以懺除,比如說殺非人、殺畜生,這個可以懺悔,懺悔就不會墮三惡道,這個可以避免。你受了戒,犯了中罪可悔、下罪可悔,你去懺除改過,可以避免三惡道的果報,「非謂並除性罪」,不是說性罪也消除了,性罪是沒有消除的。性罪是什麼?就是冤冤相報,欠命還命,欠錢還錢,你騙人就被人騙,就是報來報去,業報酬償,這個是性罪,這是因果,因果是無法避免的。所謂下面講:

  箋【殺一命者。必償一命。故殺者。固當故償。誤殺者。亦須誤償。縱令不受戒者。亦必有罪。】

  你殺一個生命,你就必須要償還一條命,你殺他一刀,將來還是要還他一刀,你怎麼殺的,將來就怎麼還。故意殺,將來因緣聚會,果報現前碰到了,也會被冤家債主故意把你殺死,因為以前你故意殺死他,現在被他碰到了,現在他要報仇,他也故意殺死你。所以『故殺者,固當故償』,故意殺生的人,固然應當故償,人家也會故意殺死你。『誤殺者,亦須誤償』,誤殺就是不是有心去殺他的,但是還是有果報。你誤殺別人,比如說有人去殺人,殺錯人,誤殺的,不是要殺他,看錯殺死人。這在現在社會新聞,也時有所聞,誤殺。誤殺不是沒有果報,將來因緣聚會,還是會被對方誤殺。所以因果明瞭之後,在《了凡四訓》講,一飲一啄,莫非前定,所謂一刀還一刀,一命還一命,誰都佔不了便宜;吃它半斤,還它八兩,這是事實真相。佛大慈大悲給我們說出這個事實真相,教我們去避免。殺來殺去,吃來吃去,互相報償,冤冤相報,沒完沒了,苦不堪言。這是佛大慈大悲,給我們講出因果的事實,讓我們明白了,從此之後戒除殺生,不要再跟眾生結冤仇,這樣才能得到解脫。下面講,『縱令不受戒者,亦必有罪』。縱然你沒有受戒,你去殺生還是有罪,這個罪就是性罪。但是沒有受戒,他沒有破戒罪這一層,受了戒的人加一個破戒罪。所以不受戒,你犯了這四重,還是有罪。

  箋【故《大佛頂經》云。如於中間。殺彼身命。或食其肉。如是乃至經微塵劫。相食相誅。猶如轉輪。互為高下。無有休息。】

  這段是祖師給我們講《大佛頂首楞嚴經》的一段經文。這段經文給我們講:『如於中間,殺彼身命,或食其肉,如是乃至經微塵劫,相食相誅。猶如轉輪,互為高下,無有休息。』這段經文很明顯,殺生吃肉是什麼情況?互相輪迴,互相吃,你吃我,我吃你。現在我們吃豬肉,吃牛肉,吃羊肉,吃雞、鴨、魚肉,很好吃,以前牠吃過我們;以前我們也墮到畜生道,做這些畜生,被現在墮在畜生道這些眾生吃。他們造了殺生的業,業報現前,換他們又墮到三惡道;我們在三惡道罪報受滿,我們到人道來了,好,現在被我碰到,現在換我們再吃牠。現在換我們吃牠,我們現在又開始造罪業,我們罪業造了差不多,我們又墮三惡道,到畜生道去;那些畜生,牠的業報受滿,債償完了,牠又到人間來了。換我們到畜生道去,做這些雞鴨魚肉,又換他吃我們,我想大家應該明白了。所以現在你吃得很痛快,將來被他吃就不痛快了,這是事實真相。佛在經上給我們講,「相食相誅,經微塵劫」,無量劫來就是吃來吃去,真的是吃牠半斤,還牠八兩,誰都佔不了便宜。「猶如轉輪」,好像那個輪「互為高下」,一下我們到人道來,我們在上,吃我們的那些人,他又墮到畜生道去了;下一次換他起來,他到人道來,我們到畜生道去,被他吃了。互為高下,「無有休息」,冤冤相報,沒完沒了。所以下面祖師給我們講:

  箋【佛制殺戒。良由於此。受持不犯。便可永斷輪迴。設復偶犯。至心懺悔。永不復造。亦可免墮三塗。故名中可悔。下可悔耳。設不念佛求生淨土。何由永脫酬償之苦哉。】

  祖師這段話給我們講,佛制不殺生這條戒,『良由於此』,「良由」就是他的原由,由於這個原因。看到眾生殺來殺去,吃來吃去,沒完沒了,永遠得不到解脫,所以佛制這條戒,不可以殺生。『受持不犯,便可永斷輪迴』,因為被殺被吃是果報,原因是什麼?你也殺眾生,你也吃牠,因就是你造這個業。現在我們想不要這個果報,你把因斷掉就好了,後面就沒有果報,就到此為止。所以勸我們受不殺生的戒,這一生就到此為止,不再造這個業,以後就沒有這個果報,這樣便可以永遠斷除六道輪迴的業因。所以受戒的好處就是在這個地方。如果你不受戒、不持戒,你永遠都在六道出不去,永遠就是殺來殺去、吃來吃去,這真的是非常可憐。

  『設復偶犯,至心懺悔』。受了戒,如果偶然又犯錯,犯了殺生,「至心」,趕快懺悔,「懺悔」就是改過,不再造了。『永不復造』,這句話我們要注意,至心懺悔就是「永不復造」,永遠不再造殺生之業,永遠不再造了,這才是真正的至心懺悔。如果在佛前懺悔,照樣去殺生,這不是至心懺悔,也不是真正的懺悔。真正懺悔的意義就是改過來,把錯誤的行為改過來,永遠不要再犯這個錯誤,這才是真正的懺悔,這樣才有用。所以這個懺悔偈不是念一念就懺悔了,不是這個意思。可以懺悔的,就是中可悔、下可悔。

  最後一句話祖師給我們講,『設不念佛求生淨土,何由永脫酬償之苦哉!』這句話是總結,也是非常重要的一句話。我們在六道裡面生死輪迴,我們學佛已經很長時間,生生世世學佛已經很長一段時間。我們今天能夠深入經教,絕對不是一生、二生學佛的,最少也是百生千生,甚至時間更長算劫的,如果照《無量壽經》講無量劫。在六道生死輪迴裡面修行,要得到解脫相當不容易。不容易的原因,就是我們在六道裡面輪迴,如果你福報修的大,你生到天道去了;生到天道去享受福報,他就不會想修行,因為他生活得很快樂,無憂無慮的,他不想修行。如果墮到三惡道去,太苦了,也沒有心情修行,而且墮到三惡道時間都很長,都是算劫的。最好修行的地方就是人道,在六道裡面人法界是最好修行的,也有苦,也有樂,半苦半樂,苦就是沒有苦到像三惡道那麼苦,還有一些時間、心情讓我們來修行;快樂也沒有像天人那麼快樂,都沒有憂苦。人間有一些苦,對修行來講是一個提醒。

  所以六道裡面,人道法界就像小康家庭,他不是一貧如洗,窮得什麼都沒有,也不是大富大貴,是小康家庭,這樣的環境是最好修行的。每一個法界都有十法界,你看以人道來講,有的人大富大貴,他過去生也是修行人,他不是修行人,他肯定不可能這一生得這麼大的福報,做大官、發大財。我們就在人道法界來講,現在做大官、發大財,他拚命賺錢,追求名利,你勸他來學佛,勸他來聽經,勸他來念佛,他肯來嗎?有幾個人要來,有幾個人正在得意的時候,他想到要修行,想到要求解脫呢?難!所以,《四十二章經》佛也給我們講,「富貴學道難」。有的人,他窮得三餐都吃不飽,你叫他來聽經、來念佛,他有心情嗎?所以《四十二章經》也講,「貧窮學道難」。六道法界裡面,人道法界就是小康。在人道法界裡面,也不是很富有,也不是很貧窮,小康的人比較容易修行。就像現在,諸位同學願意上網來學佛,這就是屬於小康的。

  在人道可以修行,已經發心來修行,但是為什麼我們修了這麼久還沒有脫離六道?不要說成佛,證個阿羅漢都還沒有,這個原因就是時間不夠,主要時間不夠,因為我們人道的壽命都不長。你看人一生幾十年,壽命比較長的,活個一百歲這就很少了。所以古人講,「人生七十古來稀」,一個人活到七十歲,自古以來就很稀有、就很難得。七十以上就算老人,一個人活到七十歲死了,就算老了。七十歲,縱然一百歲,也不過一百年。這一百年當中你想想,你扣掉童年,還有你要工作,還要吃飯、睡覺,我們仔細算一算,我們剩下來有多少時間來學佛修行呢?實在講,這個時間我們計算一下,統計一下,我們人的一生,這個時間,你給它安排一下,你會得到一個結論,不多。縱然你一生下來就開始修行,你活到一百歲,也不過修一百年,也不過一百年。何況我們不可能一生下來就在修行,也不見得活到一百歲,時間很短暫的。這是第一個因素,時間不夠,就是壽命太短。

  你這一生修行沒有證果,沒有超越輪迴,還是在六道。在六道裡面,我們這一生修,死了,修得如果不錯,來生投胎再來做人,這當中有隔陰之迷,你又把前生修行的事情忘了一乾二淨。如果這一生修得不錯,來生你就得富貴,換你去享受,你享受的時候,還會想來吃齋念佛嗎?現在我們在這個世間上,你看做大官、發大財的人,你去請他來吃齋念佛,看他肯不肯來?你請他在網路上聽經聽個五分鐘,看他坐得住坐不住?大家可以去試看看。然後你就發現,難,真難!人一富貴,他就忘記修行,這是講隔陰之迷。甚至我們還不要講說來生來世,比如說我們現在修行學佛,包括我們出家人也不例外,剛開始出家,名不見經傳,很有道心,要修行,要了生死;後來名聞利養來了,不要等到來生來世,這一生就幾年的時間,就迷惑顛倒,他就貪戀名聞利養,貪戀人間的榮華富貴。不需要等到來生來世,這一生就是幾年的時間,十幾年的時間、二十幾年的時間就迷了。

  所以蓮池大師在《竹窗隨筆》講,「富貴留戀人」。他就說有一個法師,有二十幾個供養他的信徒,這二十幾個信徒他放不下,富貴留戀人。這樣就往生不了西方,留戀這個世間,捨不得走。你再投胎,迷得就更深,甚至再墮到三惡道去,不曉得要經過多長的時間。如果我們修行生生世世都不退轉,那我們早就成佛了,就是進一步退了九步,因此我們修了無量劫,到今天還是凡夫。這是在六道裡面修行難,就是在我們這個娑婆世界六道裡面修行成就很難,為什麼?環境不好,壽命太短,時間不夠,誘惑太多,都是引誘我們起煩惱、貪瞋痴的,所以我們怎麼修都是凡夫。佛大慈大悲,看到眾生很難從娑婆世界得到解脫,所以開一個淨土法門,勸我們念阿彌陀佛,求生西方淨土。這個法門的特色就是可以帶業往生,不需要斷煩惱。你只要娑婆世界真放得下,煩惱種子沒斷,你只要念佛能夠把煩惱習氣暫時把它控制住,這樣信願念佛就可以帶業往生。

  往生到西方極樂世界的凡聖同居土,還是人天的身分,因為沒有證果,你還沒有斷煩惱,往生到阿彌陀佛的世界,還是人天的身分。人天還是屬於六道,在所有諸佛世界還是在六道裡面;但是你信願念佛求生西方極樂世界,阿彌陀佛的極樂世界有人天道,沒有三惡道,他那裡沒有六道輪迴,他四土在一起的,凡聖同居土、方便有餘土、實報莊嚴土、常寂光淨土,他是沒有障礙的。不像其他諸佛世界,上面對下面沒有障礙,但是下面跟上面就有障礙。祖師在此地也是苦口婆心的勸我們,「設不念佛求生淨土」,如果我們這生遇到淨土法門,你不發願念佛求生淨土,「何由永脫酬償之苦哉?」何由就是說,你沒有辦法永遠擺脫殺生冤冤相報的痛苦,只要因緣遇到了,果報就現前。因此求生淨土還是最重要的一樁事情,才能徹底解決這個問題。如果不求生淨土,這一生雖然戒持的很好,來生又忘記了;忘記,享受福報,又迷惑顛倒,又開始造業,這樣永遠在六道都不能脫離。

  我們再看下面,弘一大師也有一些補充解釋,我們還有幾分鐘的時間,我們把它念一念:

  補【文云。若口說。《大律》作若心念。若口說。】

  這是我們前面經文有講到,『若口說』,若優婆塞口說,他作這個坑是要害死某某人的,這是口說,從他的嘴巴說出來了。在《大律》(就是《四分律》、比丘戒律)是講『若心念,若口說』,「若心念」就是假若他心裡有這個念頭,他做這個就是要殺人的,不一定他口說出來;「若口說」就是口說出來,他心裡有這個念頭,口中也講出來,這都是算這條戒的。下面再給我們補充解釋,他有寫「第幾頁、第幾行以下」,我們看看前面經文就知道,大家可以自己看,特別在螢幕上都有字幕。

  補【《大律》委辨頭多殺乃至撥殺。律文甚繁。今錄其概。頭多殺者有二種。一者地。二者木。地頭多者。若作坑埋人腳踝等。令象等蹴蹋。木頭多者。穿木作孔。若桁人腳杻手枷頸。令象等蹴蹋。弶殺者。知是人從此道來。於中依樹等施弶。羂殺者施羂。撥殺者施機撥。亦如是。】

  這是用《大律》,《大律》就是以《四分律》來補充解釋這段經文,補充解釋這叫補,這是弘一大師根據《大律》來補充的。《大律》裡面講到,『頭多殺乃至撥殺』,律文很繁瑣,非常繁瑣,也非常細。『今錄其概』,「概」就是,因為很繁瑣,也不方便全部把它摘錄出來,所以只有摘錄大概。『頭多殺者有二種』,「頭多殺」一個是地,一個是木。『地頭多者』,「地」就是土地,作坑就是前面經文講的無煙火坑。在地裡面挖一個坑,讓人不知道去踩就掉下去;或者把人活埋,掉下去就把他活埋;或者埋人的腳踝,埋他的腳踝,把他困在那裡,這是要害死人的,這是屬於地。或者『令象等蹴蹋』,「象等」就是一些畜生,設了這些陷阱讓牠去踩,踩下去牠就掉下去。這是講地頭多。

  『木頭多者,穿木作孔,若桁人腳杻手枷頸』,「桁」就是古時候的刑具,橫木,一條木頭橫的,夾在人身上,類似枷鎖那類,用木頭穿很多個孔。像古時候帶枷,就是兩個木片穿孔,夾在人的身上。也可以做一些陷阱讓『象等』,「象等」就是畜生,去蹴蹋、去踩到那個機關,就可以殺死這個眾生。『弶殺者,知是人從此道來,於中依樹等施弶』,這都是古時候這種殺人的方式,我們現在講安了機關。『羂殺者施羂,撥殺者施機撥』,這些都是殺生的方式。這些我們明白個大概就可以,因為古時候殺人的這些機關、工具也都失傳了,我們明白它的原則性就可以。凡是設機關,現代比以前就更多了,現在科技發達,凡是屬於這一類的,都是屬於這種殺生的方式。也是根據情節的輕重來定罪,是可悔或者不可悔。

  我們還有幾分鐘,這裡廣化老法師也提到一個公案,講到誤殺。誤殺,過去梁武帝有一次跟人家下棋,下圍棋。梁武帝下圍棋,下圍棋有時候他嘴巴會講出來殺,就是把對方的棋子圍殺。剛好有一個出家人來訪問,剛好走進來,梁武帝講殺,衛士以為要把這個出家人抓去殺掉,結果就把這個出家人抓去殺掉。這個出家人也是一個得道高僧,就像安世高一樣,他知道他到中國來償命債的,也是被人家誤殺的。所以臨死前,這個出家人就給衛士講,皇帝如果問起你們這個事情,你們就回答他,他說:過去世的時候,我還是一個小沙彌,有一次聽師公講經,去幫忙拿錫杖,在玩那支錫杖,玩不小心壓死地上一隻來聽經的蚯蚓,那隻蚯蚓就是梁武帝的前生,因為有這個誤殺的因,所以必須償還誤殺的果報。後來梁武帝因為很久沒有看到這個出家人,說:某某人要來,怎麼這麼久沒有看到?下面的人才給他報告這個事情。他一問之下才知道是這麼一樁事情,所以就感到因果報應真的絲毫不爽。我們在講席當中有一些相關的因果公案,還是可以提出來給諸位同學做一個佐證,因果是事實上發生的事情。用經典上講的理論來對照這個事實,我們就明白,經上講的都是千真萬確的真理。

  好,今天時間到了,我們就跟大家學習到這段。下面,「毗陀羅殺」這段經文,下一集再跟大家來學習。謝謝大家收看,祝大家法喜充滿。阿彌陀佛!

  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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